“护士首次、变更、延续、重新注册”网上申报、打印流程
1.首先,在百度搜索“国家卫健委官网”
2.点击该网页右下角的“服务平台”,再点击“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系统”。
3.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页面,点击“护士电子化注册”,再点击“个人端入口”,输入当时电子化注册时个人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登录后,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个人信息自行找回,并重新设定。)
4.(1)点击“业务申请”,根据个人业务办理情况选择“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板块,点击进入。(如申请人需办理“护士重新注册”,需先进行“注销注册”申请,待审批机关同意后,申请人再进行“重新注册”申请即可。)
(2)如进行“护士变更注册”,点击进入“变更注册”模块。将所有带※选项按实际情况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如未填写可到窗口补填),点击“提交保存”。
5、(1)该护士拟注册、变更或延续到的“执业机构”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输入该机构“护士机构端”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点击登录。【提示:“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下载所需电脑版本较高,可试行操作。】
(2)登录后,点击“护士申请业务确认”,将出现申请的业务明细,双击打开后,点击“同意”,再点击“打印表格”,由申请人签字、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医疗机构的公章。(3)在审核表第一页粘贴该护士的照片(近六个月小二寸彩色免冠正面半身照。)
提示:
(1)申请办理相关事项请携带此审核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到青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综合受理4窗口办理)。
(2)办理护士相关注册申请材料可参阅“河北政务服务网”—沧州—青县—青县行政审批局(在搜索栏输入办理事项名称,即可查阅。)
来源:青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