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哈姆雷特在考虑是选择牺牲爱情和亲情杀死仇人,还是放弃复仇苟且偷生,面临两难的处境,最终他选择了毁灭。他对邪恶的命运的抗争精神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作品中哈姆雷特勇于挑战自我的精神是影响我最深的。但由于惨烈地复仇,母亲、爱人和自己全部为复仇牺牲,也酿成了一幕经典的悲剧。这个故事在历史的记忆里尘封了400多年,它所体现的生命哲学却在余华的《活着》中找到了归宿,对于生存还是毁灭,余华斩钉截铁地回答:“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故事的主人公福贵面临这个问题时,用他最后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终于得落单,与那头老牛过着孤苦伶仃的日子,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从读过到现在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到现在我深深的记得刚读完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随着翻书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觉有一种力量会使福贵的生活走向幸福,有一种强烈的使他命运有转折的欲望。然而,我失望了,最终作者以福贵对挫折的淡然收场。我缓缓合上书,猛然望见封面上一丝如鲜血般的暗红,就像是我心中未抹平的血淋淋的伤口,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了下来。
小说的题目是“活着”,却以死亡为台阶,将内容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名叫福贵的主人公开启了他既无福也无贵的一生。他是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一个城里有钱人家的女儿,后来因赌博,嫖娼而败尽家产,致使命运发生巨大转变。父亲被活活气死,一贫如洗的他因救重病的母亲去城里买药,没想到半路被国名党部队拉去充兵,亲眼目睹了战场上无数战友之死。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已变成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儿子为救市长夫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做工时被压死了,只留下唯一的亲人苦根,因贪吃豆子被噎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空旷的乡野中飘荡着老人沙哑的“呐喊”,“皇帝召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此时的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有人需要他,只剩下一路捉弄他可又离不开他的命运了。让他一直走下去但不让他平坦地走下去的命运,让他又爱又恨。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与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
“千磨万击混不怕,任尔东西南北风。”福贵像是立身破岩中的松树,深深地扎根于土地中,任凭命运无情的拍打。他不像乡间那些被困在生活中不知所措的人们,他在苦难中不需要有其他诸如反抗此类的想法,他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作者其实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不幸,生活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正如文章中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无需太多考虑,只需自然的活着,了解生命的活法和目的。前者告诫我们活着的方式,后者则指明活着的目的及追求。
我很喜欢这本书,在书中作者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现在的我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所谓的难题相对于福贵来说只是太阳上那颗最小的黑子。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如今的年轻人不懂得珍惜,有点小挫折便自怨自艾,轻视自己的生命。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就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我们来这世上一遭,当然不能只为活着,要追求更长远的人生意义。但对于一些遇到点小挫折就悲伤难过,仿佛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运气不佳。读完这本书会觉得,谁都有不容易的时候,每个人这辈子都会遇到许多苦难,就咱这点破事,根本不值一提。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生命中不会有像福贵那么多的不幸和苦痛。尽管时间是无比的平凡,他蹉跎了岁月、黯淡了人生,但我们还是要在这条路上苦苦寻觅。哪怕有一天累了,倦了,也只是在淡泊宁静中踏着忧伤,走过坎坷,笑着朝暮。
虽然回忆已不在清晰,路边的花也已不再鲜艳,但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泉。历经再多变故都要守护自己的这一泓清泉,纵使生活再不堪,但依然要活下去,活着既是希望,任何不幸都只是浮云,终会消散。现代的青年们的生命“使命”是什么,是奋斗,是梦想,但这个的前提是遇到挫折时要像福贵一样活着,而不是像哈姆雷特一样死去,这就是余华在这本书中展现的生命哲学。
阅读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让我知道了如何面对挫折。人生唯有阅读不可辜负,我们无法改变生命的长度,但可以通过阅读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高远、更广阔、更加深厚与丰盈。让阅读引领思考和创新,让书香浸润生活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