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种很奇妙的现象,叫“莫名其妙又火了一把”。 随着美剧《使女的故事》热播,78岁的加拿大文学女王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再次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之内,最近她的新书《女巫的子孙》还惊动了大文豪莎士比亚。本期我们的评审书目——《女巫的子孙》是阿特伍德根据莎翁临终剧《暴风雨》改写的小说,她将莎翁时代的“已经发生”变成当下的“正在发生”, 故事当中上演了一出文学女王与旷世文豪的隔空“喊麦”。
作为莎士比亚晚年的最后一部完整作品,《暴风雨》讲述了复仇与宽恕的主题。阿特伍德笔锋一转,小说《女巫的子孙》继续沿用原作的基本脉络,故事背景设在2013年的加拿大某地,以一段在狱中录制的《暴风雨》为开篇,书里的观众也在狱中观看录像。突然,传来了监狱暴动的声音。一级禁闭!
虽然故事的环境发生在现代,但作者并没有以现代之名胡乱篡改,相反尽力向读者讲好原著,并在这一基础上阐发新意。这说明阿特伍德非常清楚出版方给她布置的这道半命题作文的初衷——那就是利用改写致敬莎翁,利用改写拉近经典与大众的距离,利用改写展现一个作家对莎士比亚的独到见解。《女巫的子孙》打破了戏剧的魔咒,为读者奉上一盘名叫复仇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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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书目
《女巫的子孙》
《女巫的子孙》
作者:[加]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著
译者: 沈希
版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未读 2017年8月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1939-)
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王”的小说家、诗人,她一生获奖无数,4次获得布克文学奖提名,并最终通过《盲刺客》摘得该文学奖桂冠。2017年,阿特伍德先后获得全美书评人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卡夫卡文学奖和德国书业和平奖,这些年来,阿特伍德一直都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候选人。
她于1985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使女的故事》在文学界可以与阿道司·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及乔治·奥威尔的《1984》相媲美。阿特伍德善于从女性的视角审视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往往给人一种犀利、深刻的耳目一新感。
它讲述的是什么?
《女巫的子孙》里主角菲利克斯是一位著名戏剧导演,在接连遭受丧妻与丧女之痛后,他决定复排一部别开生面、天马行空的《暴风雨》。然而工作上的左膀右臂兼挚友的背叛,让菲利克斯被免职,他隐姓埋名远走他乡,成为一所监狱的戏剧教师,当他得知已经成为达官显贵的仇人要来视察时,他决定把复排《暴风雨》的计划和他的复仇计划一同启动。
在小说中,菲利克斯的人设是很讨巧的,戏剧导演,一个舞台的造梦者,变出什么魔法都不稀奇。莎翁的戏剧被阿特伍德的处理非常成功,出版不到6个月,万人热评,强势入围2017百利女性小说奖长名单。
在阿特伍德的反乌托邦小说《使女的故事》再度热销的时代,她却选择重建一个充满宽恕的神奇岛屿。或许这真的是年近80岁的阿特伍德,与晚年莎士比亚创作最后这部《暴风雨》时,共同感受到的心境和寻找的自我救赎。
它为何吸引人?
你非常了解原著,当你读到菲利克斯复仇心切,决定通过构思一版全新的《暴风雨》来报复仇敌的情节时,你会发现,小说与原著之间的呼应会愈加显而易见。
——《华盛顿邮报》
“……阅读《女巫的子孙》这本书,你无须成为一个莎士比亚迷。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在菲利克斯的指引下,你会慢慢地走进原著”
——NPR图书
《女巫的子孙》读来很享受。它是一部出色的改写作品,既有自身的特色,而且与原著相比,内容更为充实,转而又丰富了原著的内涵。作品幽默有趣且引人深思,单凭它就能很好地证明改写莎士比亚作品的价值。
——沃克斯新闻网
阿特伍德赋予了《女巫的子孙》无穷的乐趣。她处理悲剧故事情节的巧妙手法,将深得了解原著的读者的喜爱。不过,即便是不了解莎士比亚的读者,也能够通过阅读这个引人入胜的,有关魔法、二次机会的故事而觉得身心愉悦。
——《书刊评介》
《女巫的子孙》抢先试读
那个两面三刀的狗杂种托尼——是菲利克斯自己犯的错,或者说多半是他的错。十二年来,他常常责怪自己。他给了托尼太多自由而不加看管,他未曾留意托尼总是喜欢扮得派头十足。他没想过这背后会有什么问题,但任何不聋不瞎脑子不傻的人都应该能看出点端倪。更糟糕的是,他对这个心如蛇蝎、趋炎附势、精于权术的马屁精一直信任有加。那套好话在他这儿总能吃得开:区区琐事,小的代劳;让我替您办吧;派我去就行啦。
他真是蠢到家了。
他唯一的借口是,他那段时间一直被悲痛搅得心烦意乱。他当时刚刚失去自己唯一的孩子,而且人是在糟心恐怖的状况下没的。他常想,要是他能这样或者那样,亦或是意识到什么,或许就不会……
不行,还是太痛苦。别再想这件事了,他一边扣上衬衫扣子一边对自己说:“把它远远抛开吧。假装只是一场电影。”
可即便这件不堪回首的事情没有发生,他十有八九还是难逃一劫。他当时已习惯于让托尼打理演出的日常事务,因为菲利克斯毕竟是当艺术指导的——托尼总爱这么提醒他。而菲利克斯那会儿正好如日中天,人们在剧评中也反复说这样的话。所以,他理应有点鸿鹄之志,奋飞横绝之心。
他的确有飞的雄心,那就是要创造出史上最奢华、最绚丽、最叹为观止、最富有创意、最有神圣感和神秘感的戏剧体验,要把标准提升到月球的高度。要让每一出戏都令观众终生难忘;要制造出让大家齐刷刷屏住呼吸,然后齐刷刷舒一口气的效果;要让观众在演出结束、离开剧院时跌跌撞撞,像是酣饮美酒;要让梅克西维格戏剧节成为一个标杆,把其他所有二流、三流的戏剧节都比下去。
了不起的宏图大志。
为了完成上述伟业,菲利克斯组建了一支以他三寸不烂之舌能请来的最好的后援团。他雇的是最好的人,请的是最牛的神。或者说,那是他花钱请得起的最好的人。技术能手、灯光设计、音响技师,全经他精心挑选。负责舞台布景、服装设计的人,全是他能想到的、能说动的拔萃之辈。他们必须代表顶尖水准,或比这更高的水准(如果还有可能的话)。
所以,他需要钱。
找钱是托尼的事。而且是件相对不太重要的事,因为钱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目的比手段高到不知哪里去了——这是他俩的共识。如果说菲利克斯是天上腾云驾雾的法师,那么托尼则是地上跑“钱”忙后的杂役和掘金者。鉴于他们各有所长,这样的分工看上去还是合理的。就像托尼自己说的,他们该做各自擅长的事情才对。
白痴,菲利克斯自责道。他什么也不懂。至于他的如日中天,如日中天本身就预示着日薄西山。权力的巅峰,也就是除了下坡无路可走的地方。
托尼一贯热衷于将菲利克斯从他痛恨的例行公事中解脱出来,例如出席鸡尾酒会,巴结他们艺术事业的金主,和理事会成员把酒言欢,推动各级政府机关给予照顾,还有起草那些打动人心的报告。没有这些丝竹乱耳——这是托尼的原话——菲利克斯便可以把精力投入到真正重要的事情中去,比如他充满真知灼见的脚本说明、大胆前卫的灯光设计,以及如何把握时机、恰到好处地在舞台上洒下亮晶晶的五彩纸屑(在使用彩屑方面,他简直是个天才)。
当然还有他的导演事业。菲利克斯每个演出季都会奉上由他本人执导的一到两部戏。兴之所至时,他甚至会亲自出演剧中的核心人物。从凯撒到麦克白,从李尔王到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这些都是他得意的角色!每一部戏都是他的得意之作!
得意的还有评论家们,尽管戏迷甚至赞助人会时不时嘟囔两句。他们抱怨《泰特斯》里那个恣意淌血、几乎全裸的拉薇妮娅实在是过于鲜活了,但菲利克斯却认为这完全符合原作。他们不明白:《伯里克利斯》的舞台上为什么没有逐浪的船儿和异域风情,却搞了一堆太空飞船和外星人?还有,为何要用一只伏地作祈祷状的螳螂的头来代表月神阿尔忒弥斯?就算这样,菲利克斯还是在理事会上为自己辩解道:“如果你们用心好好想一想,这些是完全合理的。”至于《冬天的故事》里的赫美温妮在复活时变成了一只吸血鬼,这个是真的被嘘了。菲利克斯却很开心:“效果简直太好啦!谁这么干过?哪里有倒彩,哪里就有新生!”
这些大胆出格的做法、天马行空的幻想、得意扬扬的杰作,都是早前那个菲利克斯的创造。正可谓情之所至、兴之所托。可就在托尼背叛他之前,事情起了变化。这些澎湃的激情黯淡了下去,而且来得那样突然。咆哮,咆哮,咆哮……
可他不能咆哮。
(节选自《女巫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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