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方特邀作者kaka627
古代刑法,历朝历代均有五刑之说,从隋起,五刑逐渐固定下来,“笞、杖、徒、流、死”五刑一直沿用到清朝。这五刑指的到底是什么呢,咱们慢慢道来。
笞刑,是指用小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笞刑共分5等,从1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50板就完了,本身笞刑用的板子也不大。隋律规定“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根据隋朝的度量衡1尺约合现在30厘米,1尺合100分(大家自己算算吧,这也就是根细棍)。所以笞刑一般都是用在情节最轻的犯人身上,也不为了真打你,就是让你知道知道羞耻,而且笞刑是可以用钱赎的。
杖刑,是指用毛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杖刑也分5等,从6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100板。隋律规定,杖刑用的板子,长3尺5寸,这个要比笞刑厉害多了。但这个也可以用钱赎。
徒刑,是指强制劳动,类似于咱们之前的劳教。刑期从1-3年不等,每隔半年算一个等级,这个是不出省的,而且也可以用钱赎。
流刑,是指发配到边疆服劳役或者是戍边。这个是有距离之分的,从皇城开始算,分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级。而且这个是不允许回来的,户口就落在当地了。
终于说到死刑了。死刑在历史上有很多种,主要根据犯人到底犯了多大罪,来决定犯人怎么死。主要的死刑方式有绞刑、斩首、腰斩、凌迟。我们今天先说说清朝是怎么斩首的。斩首历经这么多代的发展,发展到清朝,已经是一套很完整的制度。
首先,清朝在北京斩首的地方,是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时间一般选在秋天,一是取春生秋杀之意,顺应天时;二是大家在秋天收获完后进入农闲,看杀头的人会多一些,能更好地起到震慑的作用。
在执行死刑的这一天清晨,需要把犯人从死牢里提出来,在交接的过程中,在牢里的牢头需要推一把犯人,然后大喊一声“交了”,外面等着的牢头要一把抓住犯人,然后大喊一声“接了”。然后带犯人上堂验明正身,刑部大堂主审官会问你一句,你是叫***么,犯人必须答应一句,如果犯人自己不答应,旁边的牢头也必须替他答应。答应过后,主审官用毛笔蘸朱砂在犯人的判决上打一个勾,随后押上囚车。
之后犯人上囚车出宣武门到菜市口,宣武门门洞上刻着几个大字“后悔迟”。到菜市口之后,监斩官的台子要搭在西鹤年堂药铺的门口,行刑的时候,药铺里的伙计都会玩命地晃算盘,据说这样能辟邪。刽子手杀头用的刀平时是供奉在宣武门城楼上的,在行刑之前,要把刀请下来。杀头一般是在午时三刻,因为这个时候阳气最旺。时辰一到,刽子手行刑。
行刑之后,犯人家属一般会把尸体收走,在古代单独有一门行当,叫二皮匠,是专门负责缝死人头的。古代讲究要全尸,因此犯人家属会请人把人头缝上,然后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