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煤耗又称供电标准煤耗,是火力发电厂提供平均每千瓦时电耗的标准煤量(单位3360g/千瓦、g/千瓦时)。
它是按照电厂最终产品供电量计算的消耗指示,是国家对火电厂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火力发电厂每向外提供1kWh电能平均耗用的标准煤量(单位:克/千瓦时、g/kWh)。它是按照电厂最终产品供电量计算的消耗指示,是国家对火电厂的重要考核指标一。
正平衡供电煤耗 = 统计期内发电用总煤量(折算标煤后)/ 统计期内总供电量
反平衡供电煤耗 = 汽轮机热耗率 / [锅炉效率 * 管道效率 *(1-发电厂用电率)* 标煤发热量]* 1000
管道效率通常按照 0.99
标煤发热量通常按照 29308kj/kg = 7000kcal/kg * 4.1868kj/kcal
由于我国定义的标煤热值为7000kcal/kg,因此将卡换算成焦耳时,行标和国标的换算公式如下: 电力企业行标:7000kcal/kg = 7000×4.1816kJ = 29271.2kJ ≈ 29271 kJ
现行国标: 7000kcal/kg = 7000×4.1868kJ = 29307.6kJ ≈ 29308 kJ
供热煤耗(kg/GJ)=供热标煤/供热量
供热标煤=供热量/29308/锅炉效率/管道效率/热网换热器效率
供热量=供水流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4.1868
其中:管道效率为固定值98.5%,热网换热器效率为固定值96.6%,锅炉效率为PI系统锅炉效率。
供热水耗(kg/GJ)=供热系统补水量/供热量
供热比=供热量/(进入汽轮机的热量-给水的热量)*100%
热电比1=供热量(GJ)/发电量(万千瓦时)
热电比2=供热量/(发电量+供热量) *100%
热电比即热电厂供热量和供电量(换算成热量)的比值。也即有效利用热量中供热量与供电量(换算成热量)之比。
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1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