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良高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鼓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实施的长期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对公司和被激励者来说,股权激励考核指标达标,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没法达标,除了眼睁睁与激励擦肩而过之外,上市公司还给出了另一种方式,那就是修改。
日前,特锐德(300001.SZ)披露称,早在2019年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来电)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条件为2019年至2023年充电量分别达到22.5亿度、45亿度、90亿度、150亿度、240亿度预测,2019年至2023年累计充电量达到547.5亿度。
但受新能源汽车销量不及预期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特来电预计充电量受到较大影响。于是,特锐德“灵光一闪”作出调整,公司计划将2020年度从五年考核期中剔除,并顺延至2024年(即考核期为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同时,累计充电量由547.5亿度调整为304.5亿度,各年度分别要达到22.5亿度、42亿度、60亿度、80亿度、100亿度。
11月1日晚间,深交所向特锐德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子公司特来电股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合理性等相关问题,并问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业绩考核指标向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
特锐德修改后的指标,又能否达标,市场只有拭目以待。需要指出的是,对考核指标作出调整修改的,绝非特锐德的独创。
回盛生物(300871.SZ)在10月29日称,在6月份通过的激励计划,几个月后便要进行调整。鉴于下游养殖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对兽药产品的总体需求量将有所降低,将原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2022年与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5%与100%,调整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为基数,2021年、2022年与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分别增长30%、65%与100%,且当业绩实际完成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较高者)R不低于80%时,解除限售比例为业绩实际完成率。这一变化也一度引来了关注函。
北陆药业(300016.SZ)也取了个巧。该公司坦言,2021年6月,公司对比剂产品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其中碘海醇注射液(100ml:35g(I))中标,而碘克沙醇注射液未中标。碘海醇注射液是公司主要的对比剂产品,随着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执行,碘海醇注射液终端价格大幅下降,对公司营业收入带来一定影响。此外,碘克沙醇注射液未中标也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直接的冲击。因此,公司预计完成 2021年度收入考核指标面临巨大挑战,原本预计的 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北陆药业在2021年的考核中,引入了一个系数。原考核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固定基数,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2%”,解锁比例为40%,如今则将解锁比例改为了“40%*标准比例系数”。这个“标准比例系数”看的就是实际完成情况,即实际完成情况R=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021年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100%。
目前,北陆药业2021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6.81亿元,较2018年的6.08亿元增幅为11.97%。
五方光电(002962.SZ)也有类似顾虑,该公司在6月份也对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了“复杂化”。原本该公司计划是以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至2023年的目标为增长率不低于50%、70%、90%。但修改后,五方光电引入了目标值Am和触发值An,2021年的目标值和触发值分别为10%、0%,2022年为50%、30%,2023年为70%、50%,最终根据实际的营业收入来决定解除限售的比例。至少,前后对比来看,原方案2021年营收至少较2019年的增长50%才能解锁,而新方案只需要增幅达到10%,就可以100%解锁。2021年前三季度,五方光电的营业收入4.97亿元,2019年为7.27亿元。
广东骏亚(603386.SH)就显得比较纠结了。在5月份,公司曾将2021年的考核指标做了调整,原指标为“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新指标为“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对于考核目标的明显降低,广东骏亚长篇大论做了解释,从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19.6亿元的营业收入来看,相较2018年的11.2亿元翻倍,还是可行的。但没过多久,广东骏亚自己又把自己给否了。
在6月3日,广东骏亚再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基于慎重考虑,决定取消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
另一家公司汇纳科技(300609.SZ),也曾在4月份对自己的激励计划进行了修改,引入了有关完成度的系数,使之更显灵活,与北陆药业类似。
韵达股份(002120.SZ)也值得一提。该公司2021年的考核指标原本是以净利润为核心,即“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考核指标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但很显然2021年的经营环境大出公司意外,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只实现了7.81亿元的净利润,而2019年的净利润为26.47亿元,相差甚远。如此之下,韵达股份放下了净利润,转而以业务量和收入为考核指标,即“以2020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1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2021年前三季度韵达股份的营业收入286.01亿元,倒是较2020年同期增幅为23.88%,待年底考核是否达标,尚待观察。
当然,既然是调整,有向下调也就有向上调。比如泰嘉股份(002843.SZ),该公司8月称,拟对业绩考核目标作出修订,原2021年净利润考核目标系“为正且不低于2020年净利润”,改为了“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原2022年净利润考核目标“为正且不低于2021年净利润”,2023年的目标以此类推。而在修改后,2022年和2023年的考核目标分别变更为“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