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0.8食物不讨厌精制,胴体不细。吃饼干,吃饼干,鱼沮丧,肉败,不吃。食物谚语。
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10.9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10.10 食不语,寝不言。
10.11 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注释】
(1)脍:kuài,切细的鱼、肉。
(2)饐:yì,陈旧。食物放置时间长了。
(3)餲:ài,变味了。
(4)馁:něi,鱼腐烂,这里指鱼不新鲜。
(5)败:肉腐烂,这里指肉不新鲜。
(6)饪:烹调制作饭菜。
(7)不时:不应时,不合时令。
(8)割不正:肉切得不方正。
(9)气:同“饩”,xì,即粮食。
(10)不及乱:乱,指酒醉。不到酒醉时。
(11)脯:fǔ,熟肉干。
(12)不宿肉:不使肉过夜。古代大夫参加国君祭祀以后,可以得到国君赐的祭肉。但祭祀活动一般要持续二三天,所以这些肉就已经不新鲜,不能再过夜了。超过三天,就不能再过夜了。
(13)祭肉:这是祭祀用的肉。
(14)菜羹:用菜做成的汤。
(15)瓜祭:古人在吃饭前,把席上各种食品分出少许,放在食具之间祭祖。
(16)齐:同斋。
【译文】
10.8 粮食舂得越精越好,鱼和肉切得越细越好。食物陈旧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都不吃。食物的颜色变坏了,不吃。气味变臭了,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合时令的东西,不吃。肉切得不方正,不吃。酱料放得不适当,不吃。席上的肉虽多,但吃的量不超过米面的量。只有酒没有限制,但不喝醉。从市上买来的酒和干肉,不吃。每餐必须有姜,但也不多吃。
10.9 参加国君祭祀典礼时分到的肉,不能留到第二天。祭祀用过的肉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吃了。
10.10 吃饭的时候不交谈,睡觉的时候也不说话。
10.11 即使是粗米饭蔬菜汤,吃饭前也要把它们取出一些来祭祖,而且表情要像斋戒时那样严肃恭敬。
《论语集注》把这四章合并为一章,都是记录孔子关于吃的方面的内容。孔子不仅给中国美食界留下了一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成语,还总结出了“八不食”和“三不多食”。这就是当时的关于食物的知识点,很多我们现在看起来是生活常识的东西,在当时可能还并不被大众所认知,这也可能是孔子大学的教学内容之一。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朱熹注:“食精则能养人,脍麤则能害人。不厌,言以是为善,非谓必欲如是也。”朱子队“不厌”的解释是以这样为好,并不是说必须如此。我们现在很多专家把“厌”解释为“满足,贪求”,把这个成语解释为“饭食不贪吃精细的,鱼肉不贪吃细美的。”这种解释是说孔子并不提倡追求“精细”的美食。显得孔子比较低调,与底层人民一样生活。这就是形式主义地理解孔子,也可以说并没有理解孔子。孔子在生活上确实不追求财富,也不计较食物的粗细好坏。但这是在条件所迫时的适应性,他还一方面说君子不会以穿着破乱的衣服为耻,一方面还要把各种衣服做得尽可能华美呢!可以接受粗粮,也夸奖颜回“饭疏食饮水”,但这并不能否定正常人对精细美好的食物的追求。我们先说“厌”到底什么意思。《论语》中所有的“厌”字几乎都作“厌弃、讨厌”解。如,“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雍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述而》)“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宪问》)按照我们学习《论语》的一贯原则原则,这里的“厌”也应做“厌弃、讨厌”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意思就是在吃食方面不但不讨厌精细,还应该尽量追求精细,越精细越好。粮食舂得越精越好,鱼和肉切得越细越好。直到现在,我们还有很多老人认为这样是有利于健康的。吃粗粮有利于健康是现代知识点,是否一定正确,也未必。
八不食
孔子总结了“八不食”,这“八不食”我们可以把他的“八不食”分为两类,一类是常识性的食物知识,吃了对身体健康有害,孔子要告诫学生及大众,这些东西不能吃。如“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饐:yì,陈旧,放置太久了。餲:ài,变味了。馁:něi,腐烂了,鱼馁,鱼不新鲜了。败:腐烂了,肉败,肉不新鲜。食物陈腐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都不能吃。“色恶,不食。”颜色变坏了不能吃。“臭恶,不食。”味道变臭了不能吃。“失饪,不食。”饪:烹饪,失饪,就是没做好,没煮熟不能吃。“沽酒市脯,不食。”沽、市,都是动词,作买的意思。这说明孔子年代已经有集市,且已经有商品流通。在街上买的酒和干肉不能吃。当时的酒就像现在的低度米酒,大约只有五度左右,保质期很短,不是自己做的又不知道放了多久,可能已经变质了,孔子提醒这类东西不要去买。干肉也一样,估计当时还没有发明后世的腊肉,干肉只是晒干的肉条,没有经过盐的腌制或烟火的熏烤,也是很容易发霉变质的。
另一类是不合规矩,与礼的精神相违背的东西也不能吃。所谓饿死不变节。如,“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这三类不吃说得就有些矫情,没得吃的时候,比如在陈蔡之间断食七日,你看他吃不吃。不时,历来就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朱熹《集注》的解释,“不时,五谷不成,果实未熟之类。”他说不时就是还未成熟。第二种说不是吃饭的时间。第三种说,不合时令的食物。我们可以理解为不是当季食物,也有放久了变质的意思。或者说是不改吃的时候不要去吃,比如《述而》中,“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子提倡维持生态的平衡。那么“不时”就是不合时机的意思。我比较赞同第三种解释,所以把“不时,不食”归为不合规矩这一类。“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这就是典型的士大夫的矫情。跟后面说的“席不正,不坐”一样。朱熹注“割肉不方正者不食,造次不离于正也。汉陆续之母,切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盖其质美,与此暗合也。食肉用酱,各有所宜,不得则不食,恶其不备也。此二者,无害于人,但不以嗜味而苟食耳。”这就是孔子把“礼”的思想泛化应用的结果。如果是祭肉割不正,酱配得不对不能用,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是一些重要宴请场合有这方面的要求也是可以的。但日常吃的肉也要那么规规矩矩地去切,酱配得不对就不吃,就有些多此一举、强人所难了。当然夫子已经浑身是“礼”,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不多食
“三不多食”,三种情况下,要注意适量:“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不撤姜食,不多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食气,一般解释为:气同“饩”(xì),即粮食。这种解释不是很准确。应该是指中医讲的“水谷精微”。《素问·经脉别论》:“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孔子家语·执辔》:“食肉者勇敢而悍,食气者神明而寿。”吃肉的人勇敢彪悍,食气的人精神足且能长寿。也指的是“水谷精微”。胜,超过。虽然肉很多,也不要贪食,不要超过谷物的量。
“唯酒无量,不及乱。”朱熹注:“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但以醉为节而不及乱耳。程子曰:‘不及乱者,非惟不使乱志,虽血气亦不可使乱,但浃洽而已可也。’”乱,指酒醉,喝醉酒的人就会胡言乱语,扰乱秩序。虽然一般不规定喝多少酒,但最好以不喝醉为原则。也是要适量,不多食的意思。
“不撤姜食,不多食。”常言说“男不可一日无姜”,这句告诉我们那时候的人们日常生活就已经不可缺少姜了,可见姜在中医中餐中的悠久历史和重要程度。朱熹注:“姜,通神明,去秽恶,故不撤。适可而止,无贪心也。”孔子提醒大家,姜虽不可缺,但也不要多食。我们都知道,姜吃多了会上火。难道孔子那时候就知道了?
祭肉
祭肉既是祭祀祖先神灵的物品,也是食物。孔子年代,祭肉是很神圣的食物。孔子年少的时候做儒人为人办丧事,可以分到祭肉帮补家用。孔子离开鲁国也有祭肉的原因,鲁定公十三年,季桓子接受了齐国送的八十名美女。君臣迷恋歌舞而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国君举行郊祭,祭祀后按惯例应把祭肉分给大夫们。但却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国君和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是年孔子五十五岁。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朱熹注:“助祭于公,所得胙肉,归即颁赐。不俟经宿者,不留神惠也。家之祭肉,则不过三日,皆以分赐。盖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亵鬼神之余也。但比君所赐胙,可少缓耳。”宿肉,使肉过夜。按照规定大夫都要参加天子、国君的祭祀仪式,称为“助祭”《雍》诗“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说的就是助祭的情景。祭祀结束后把祭肉分配给助祭之人,再由他们分配给自己的家臣,以表示分享神恩之义。分配祭肉的这项工作不能过夜,以免拖延了神意的下达。这叫不宿肉。也有人解释为,天子、国君祭祀时间长,都要好几天,祭肉已经放得太久了,祭肉又不能不吃,所以说不要过夜。祭肉不出三日,超过三日,肉就变质了,也就不能吃了。
食不语,寝不言。
朱熹注:“答述曰语。自言曰言。”范氏曰:“圣人存心不他,当食而食,当寝而寝,言语非其时也。”杨氏曰:“肺为气主而声出焉,寝食则气窒而不通,语言恐伤之也。”亦通。“食不语,寝不言。”到现在还被我们用来教育小孩子。即使不像范氏、杨氏说的那么冠冕堂皇,至少对小孩子安心吃饭,不至于被呛着,和快速入睡是有好处的。
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朱熹注:古人饮食,每种各出少许,置之豆闲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不忘本也。齐,严敬貌。孔子虽薄物必祭,其祭必敬,圣人之诚也。此一节,记孔子饮食之节。谢氏曰:“圣人饮食如此,非极口腹之欲,盖养气体,不以伤生,当如此。然圣人之所不食,穷口腹者或反食之,欲心胜而不暇择也。”疏食菜羹,即使吃的是粗粮、喝的是菜汤。瓜祭,吃瓜时的祭祀。《鲁论语》是“必祭”。(陆氏曰:“鲁论瓜作必。”)两者都通。必齐如也,齐,斋。也一定要像斋戒那样郑重其事。
道客村曰:
圣人之教无不在,
不食饐餲与馁败;
饮食之礼不可违,
粗茶淡饭也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