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3日上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腾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辖区中和路段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正在高速超车道飞速行驶,摩托车后座上还载有一人。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看见纷纷避让,现场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当即喊话提醒摩托车驾驶人,要求其停车到应急车道上接受检查,待摩托车停稳后,民警对其驾驶人及车辆证件核查,该驾驶人证件齐全。
经了解,驾驶人马某与家人出行游玩,觉得高速路方便快捷,从盈江收费站驶入。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讲解了摩托车上高速禁止载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摩托车驾驶人宣讲了摩托车上高速注意事项示,最后将摩托车乘员安排乘坐警车到腾冲收费站。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驾驶人要特别注意一下几项规定:
1. 摩托车驾驶人必须佩带好安全头盔、护具;
2. 驾驶人必须证照齐全,驾驶证准驾车型包含摩托车,摩托车牌照齐全,缴纳交强险等保险;
3. 摩托车驾驶速度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并且最高速度不超过80公里/小时;
4.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5.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
蜀黍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快,驾驶摩托车是很危险,所以我们尽量不要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如果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有禁止摩托车驶入的标志请不要强行驶入以免发生危险。
来源:保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