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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海丰越来越强调摩托车应上牌,但不少群众对如何办理摩托车上牌一无所知,常常因此导致摩托车管理混乱。笔者通过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文件哥亲身实践,理清了摩托车合法上牌的详细流程,希望符合海丰人民有所帮助。文中语言表述几乎均按法律法规或通知文件原文转述,保证准确权威,另外还针对碰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注意或建议,实用性极强
摩托车上牌的详细流程
一、个人合法购买国产(合资)全新摩托车,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机动车合格证》)
(二)《车辆一致性证书》(提供车辆详细参数)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逾期将交滞纳金)
1.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2.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3.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
4.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5.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6.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丟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具体程序为: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三、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在购车的同时一并委托销货单位填写并打印《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及代劳制作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注意:按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4﹞453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
二、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应携带委托填写打印好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到国税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三联报税联;
(三)《机动车合格证》原件;
注意:若上述发票中记载的不含税价低于国税部门针对该车型的最低计税金额,按最低计税金额课税。车辆购置税税率目前为10%。
带银行卡到相关办理窗口缴费后,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1.《完税证明》(正本)
2.《完税证明》(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
(三)、新车初次投保交强险,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以下重要事项:
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码。
注意:以上重要事项只需如实告知,并无法定要求提供《机动车合格证》和《居民身份证》;另外,“牌照号码”待办理机动车登记后,应返回告知保险公司并变更保单。
投保交强险后,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摩托车定额保险单》(以下简称《保险单》)
收费标准如下:
排气量50CC及以下 80元
排气量50CC-250CC(含) 120元
排气量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元
1. 第一联 业务留存联
2. 第二联 财务留存联
3. (副本)第三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4. (正本)第四联交投保人联
(二)《强制保险标志》(为便携型保险标志,只需随车放置,无需粘贴车窗)
(三)《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
1.第一联:发票联 付款方付款凭证
四、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缴代收车船税,收费明细在上述《保险单》及发票中体现。
车船税按年度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广东收费标准:摩托车车船税年应纳税额为36元。
五、摩托车申请注册登记,到当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三)《机动车合格证》(应当在其载明的车辆出厂日期两年内办理注册登记,否则还应另再进行车检);
(四)《完税证明》(副本);
(五)《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以上是摩托车申请注册登记的法定证明、凭证。另外,建议个人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先行到相馆给摩托车后方左侧45°角(汽车才是前方右侧45°角,这个法定标准有些相馆不一定懂,要坚持己见,避免再跑一趟)拍摄近照全貌并告知相馆冲印2张供制作行驶证用的车辆照片。随后,与之前委托销货单位代劳制作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随车一并带到城管所。
审查材料及选号牌(为十选一机选,确实不能自选),并带银行卡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二联 交缴款人);
收费标准如下:
1.车辆牌证费-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 15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
3.车辆牌证费-摩托车号牌-反光牌 70元
(二)摩托车号牌(根据最新通知,从2014年1月24日起,摩托车只核发后号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
(五)《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合格标志》)
以上除第一项、第二项当场发给之外,第三项至第五项需在法定五个工作日内返回车管所领取,具体等候车管所方面的通知。
注意:各地交警部门车管所有个通病,就是不给已注册登记或年检后的摩托车核发《合格标志》(汽车为方形标志,摩托车为菱形标志),或许为工作不便等原因。这时,应提醒车管所办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其不核发《合格标志》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车管所方面虽口头上答应在查车时交警不会查看《合格标志》,但车辆没有放置《合格标志》是各地交警部门可以合法扣车的依据。
另外,办理机动车登记后,记得返回保险公司告知“牌照号码”这一重要事项,并变更保单取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批单》(正本)第三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联。
五、摩托车合法上路行驶的五项法定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证》(需有D、E、F等相应的摩托车准驾型号)
(二)《行驶证》
(三)车号牌(前面提到,摩托车只有后车号牌)
(四)《强制保险标志》(前面提到,不可粘贴,建议随行驶证放置即可)
(五)《合格标志》(按标准,应平整地粘贴在驾驶座下部明显的位置上或随车放置)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注意:骑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骑摩托车唯一法定要求使用的安全装备,另外建议按实际需要穿戴好骑行手套等其它的安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