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明星广告的一家茶饮料公司被怀疑跑步,加盟商受骗,很多人要求维权。那位明星回答说,几个月前已经停止了合作。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代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行人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行人先赔偿。
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行人、广告发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项规定以外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会造成消费者损失。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行人、广告发言人应当知道或者知道广告虚假仍在设计、制作、代理、发行或者推荐、证明的,并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发言人在广告中推荐和证明商品、服务,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推荐或证明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批准的服务。不得使用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模特。
在虚假广告中提出推荐,受到行政处罚不到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用作广告代言人。
明星模特产品要慎重
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经常向被推荐企业收取价值不低的广告费。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明星发生丑闻,公司可以根据已经签订的品牌模特合同的相关违约或解除条款终止与该明星的广告,但已经支付给明星的模特费很难立即收回。(大卫亚设)。
另外,由于明星口碑的影响,印有相关明星形象的产品包装及宣传资料也需要重新制作,导致成本上升。同时,企业为了挽回企业形象,要支付大量的宣传费用。据公开渠道询问,一名演员涉税事件对一家饮料产品集团造成了损害,单是模特费就接近1000万韩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