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新军官军衔设置“三等十职”
国防部发言人吴谦昨天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详细介绍了新的军官等级制度。
吴谦说,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军官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指挥管理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的军衔,分别标识。他指出,新的军官等级制度,主要包括军衔等级、岗位职务层级和待遇级别3个方面。在区分军官等级、表明军官身份、彰显军官荣誉的基础上,进一步赋予军衔体现军官能力素质、反映军官服役贡献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军衔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晋升任用、退役安置等军官职业发展管理中的调节作用,让军衔回归本质属性、居于主导地位。
根据单位等级和军官职务等级,调整建立军官岗位职务编制序列,相应明确岗位职务层级与军衔等级的对应关系。指挥管理军官共设军委副主席至排职15个岗位职务层级;专业技术军官共设正高职、副高职、中职、初职4个岗位职务层级。
待遇级别确定军官基本生活待遇。单独建立军官待遇级别制度,用以确定军官的工资、住房、医疗和保险等基本生活待遇。军官待遇级别以军衔等级为基准,共设十九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至十九级,每个军衔等级设置相应幅度的待遇级别区间。记者注意到,此次军官制度改革明确实行军官岗位管理制度,对军官岗位的类别作了基本规范。
吴谦就此解读称,构建军官岗位分类体系,是军官职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此次军官制度改革,以作战指挥为基点,把军官岗位总体分为指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大基本类别,并按照不同维度和层次作出细化分类。
他指出,指挥管理岗位按照工作内容,分为军事岗位、政治岗位,这是基于我军根本性质、根本宗旨和“军政双首长制”等制度安排划分的,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按照职责属性,分为指挥岗位、参谋岗位等,这是依据不同岗位在作战行动和部队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划分的;按照专业要求,分为军种(兵种)岗位、不限军种(兵种)岗位,这是依据岗位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经历和经验划分的。
此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职责属性分为教育教学岗位、科学研究岗位、工程技术岗位、医疗卫勤岗位、专门业务岗位,这样设计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政策相衔接,有利于从更大范围集聚延揽人才、培养造就人才、开发使用人才。今后,将根据实际深化分类管理、分类建设,逐步构建形成多维立体的军官岗位分类体系。
文/本报记者 李岩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