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交警六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里,八中队中队长张连忠正准备对一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却说自己根本没上路,没上路会被交警查获?张队长狐疑的问向执勤民警,民警回答在角山路口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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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下午,六大队八中队民警在102国道角山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从附近加油站驶出,驾驶员没戴头盔,交警立即上前拦截检查。
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员章某某赶忙解释,不过他一张口民警发现,面前这位章某某嘴里还酒气不小。在民警追问下,章某某承认,中午喝了二两白酒。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章某某说什么证件都没有,民警只得带其回大队进一步核查信息。
经核查,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任何手续,但他本人是有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并没有驾驶摩托车资质。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章某某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摩托车,民警随后将其带往公安医院抽血检测。据章某某当日送检血液报告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5.58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章某某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处吊销驾驶证,罚款800元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