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高超
记者今日从重庆市交巡警总队了解到,针对不少摩托车、二轮车驾驶员违法进入内环快速道路的现象,交巡警下一步将进行严查。在此之前,民警已经发现并处罚了不少类似违法行为,下面的四个真实案例或许更能给大家一些警醒。
案例一:
2017年6月1日,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摩托车正行驶在内环快速路杨公桥至石马河段,摩托车驾驶员拒不配合民警查处,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不提供身份姓名。经口头传唤调查,最终确定驾驶人李某某的真实身份。驾驶人李某某仅持有C1驾驶证,涉嫌准驾车型不符及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且李某某曾于2016年10月因涉嫌准假车型不符被罚款500元,记12分,在对驾驶人李某进行警示教育后,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分别以准驾车型不符处罚款500元、记12分及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17年6月2日,在光电园工作的19岁年轻小保安刚拿C1驾证几个月,出于贪玩,驾驶朋友的250型山地越野摩托车驶入内环快速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因在实习期内驾驶与驾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而被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
案例三:
2017年6月7日,一名13岁女孩在华岩到新华立交行车道驾驶助力摩托车行驶,被民警发现后及时安全带离内环快速路。在其家长到场后,民警对小女孩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小女孩家长必须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安全。
案例四:
2017年7月2日20时许,95年肖某(女),帮父母送外卖,由于路程较近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出门,因路况不熟悉,从四公里立交误入内环快速路后发现行驶错误。由于担心在内环上行驶发生事故,又怕点餐市民差评,便在四公里加油站路边哭泣。民警巡逻发现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随后用警用皮卡车将肖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送至内环下道口。
由此看来,驾驶二轮车违法上内环不仅会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还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非但没有节约时间,反倒被扣了分,罚了款,影响了自己的行程。因此,记者也在此提醒广大二轮车驾驶员们,骑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忌不要违法上内环,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