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日历公布,新学年开学、寒暑假时间已定。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全市普通中小学于2021年9月1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22年1月20日、普通高中学校于2022年1月27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全市普通中小学于2022年2月16日正式开学,7月5日开始放暑假。幼儿园第一学期于2021年9月1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22年2月16日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上述安排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应急管理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在课程执行计划方面,武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以党史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劳动教育等。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艺制作、科技制作活动、综合阅读等也要纳入地方与校本课程管理。幼儿园要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其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兴趣,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
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质量,围绕培养核心素养,聚焦课堂变革特别是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深化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坚持立德树人,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的育人功能。
各区教育局要从课程执行关联性、协同性出发,加强校内校外同频减负管理。各区各校要结合中小学生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推进工作,全面压减各学段各年级作业总量和时长,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社会培训机构治理整顿,保证课程上足上好、学生学足学好。
此外,中小学考试也要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科目、范围等。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考试科目为中考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考试科目为高考考试科目,各年级其他科目可以在学期结束前随堂组织考查(考核)。
考试原则上由学校组织,除初、高中学业考试按有关规定组织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跨校或以区为单位的统一考试。完善学业质量监测机制,各区根据需要每学期可以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组织1次学业质量监测,每次监测一个学段,最多只能抽取一个年级,抽样学生数不超过各学校该年级学生数的1/3,监测科目小学最多2门、初中最多3门。
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考题超标、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等违规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来源: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