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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请人去嫖妓】我国卖淫都是违法的,谁知道在这片土地上妓女也曾辉煌过呢?

21世纪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也许是中国传统的谨慎,很难阻止文人入刑,“阴”字受到了深深的禁忌,很难想象过去几千年保守的封建社会给了妓女肥沃的土壤。

青楼这个词本来是指豪华精致的野史,有时是豪门高价的代名词,《晋书麹允传》:“南开咒语,北望青楼。”邵睿《塞女行》:“青楼的富家女儿,现在才拥有主人。”南梁时,刘宇《万山凶采桑人》诗的第一句话是:“提倡妾,不胜忧愁,以青楼结束。”但是这里说的“妾”只是“管家”。古代最早提倡的起源是音乐,与后世卖龙母肉大不相同。

在古代青楼,你不是想一个人去,而是贵族和官职的特权。例如,孟郊有一首诗写道:“春风得意,患马蹄疾,一天看完长安画。”这不是特指通过公明。唐代进士有特权。陈思和那天可以在教坊选拔妓女同行一天。其他人看到陈思离开,知道要避免,真是莫大的荣幸。(莎士比亚) (以英语发言)。

妓院是女性出卖肉体的地方,写了比我们看到和想象的还要残忍1万倍的故事。影响了无数女性的命运,也影响了历史的前进。

说到妓女,大多数人脑子里都会想起衣着暴露的妖艳女人。事实上,妓女不仅分为女人,还分为男妓和女妓两大类。这篇文章主要讲述女妓。

妓女就是妓女。在中国古代,妓女不都是做瘦肉生意的,还有艺妓和彩旗的区分。艺妓主要从事表演活动,工作性质和今天的文艺工作者、演艺明星差不多。彩旗是我们今天普遍认为的妓女。再细分的话,中国古代妓女可以分为宫气、灵气、官气、集气、民气。

宫基是宫中为皇帝服务的妓女,灵基是为军队军官和士兵服务的妓女,官基是为各级地方官员服务的妓女,集妓是达官贵人家属供养的服务达官贵人的妓女,民基是活跃在民间“服务”的妓女。

这五种类型的妓女中,前三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由官府设立的,为公共所有物。按照今天的话,体制内可以列入国家正式编制(恶意),吃的是财政饭。这些人地位卑微,但生活有保障。后两种没有支撑铁饭碗,但比较自由,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麻烦,独立经营,不自负盈亏。(莎士比亚。)。

宫气,游宫女。因为宫女能跳很多歌舞,所以这样说了。由此可以看出,宫记不属于皇帝的配偶范畴。皇帝愿意的话,任何宫女都能知道他有林云。(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女人》)为此皇帝的妃嫔很多,只有他一个人忙着工作,哪有必要用宫气。(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者》)按理说是对的,但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女人绝对是多益善,不能玩,窝在房间里发霉也不希望别人碰。在女人方面,男人表现出的自私特别严重。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完成了大一统。犹豫不决的他开始醉心于酒色,在观众中,他的皇宫有300处,馆外更多,400处。(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千里迢迢》)李宫内,“都是宗次任、徽章、女提倡优”,都是“上万人”。这个妙龄的女人每天不仅要为秦始皇歌舞唱歌,还要随时给他淫荡的快乐。

仙人以身作则,汉武帝成为皇帝时,自然不会软弱。当时他的宫殿里有18000名美女,其中不乏宫气。更糟的是,汉武帝这个人宁可三天不吃饭,也要整天没有女人。他玩了这么多女人,还能精力充沛地对付大臣,处理国家事务,真是佩服。

汉武帝之后,元帝、成帝、桓帝,都不是省油的灯,黄音情欲有天赋。不知道他们是否继承了开国皇帝刘邦的流氓习性。

唐朝初年,皇宫岳武制度大多沿袭数万亿,直到唐玄宗取得长足发展。唐玄宗风流成性,对音乐和舞蹈有很深的造诣。所以他都玩得很高级。那些民间乐舞显然不能满足他的要求,”起了名字。

梨园”的乐舞机构。梨园的成员都是从歌伎中挑选出来的佼佼者,她们的老师就是唐玄宗,够大牌吧。自从有了梨园,唐玄宗做了新曲,就常常交给梨园演奏。因此,元明以后的戏班艺人把唐玄宗推为“祖师”也就不奇怪了。

到了五代十国,由于战争频繁,很多国家国力较弱,宫妓的规模要比唐朝小一些。当然,如果把当时并立各国宫妓的总数算上,恐怕会有过之无不及。宫妓人数少不怕,只要开动脑筋,总有办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如前蜀皇帝经常让人组织宫外的妓女来宫中进行表演。这样的话,既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不耽误妓女赚钱,挺有创意的。

不过,有的皇帝不但把宫妓当成“床上奴隶”,而且还认为这些人是自己的财产。后唐时期,可能统治者穷疯了,居然打起了宫妓的主意,把宫中教坊妓女当做牲口、财物一样任意买卖。这是玩粗暴的。

也有玩高雅的。南唐后主李煜,居然能把色情淫秽的东西通过自己的艺术加工写成诗词流传后世。有人说李煜如果不当皇帝,应该是个很好的文学家。这有可能,只不过他要是不当皇帝也就不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种感受了?

五代十国之后,关于宫妓的记录逐渐少了。这并不表示宫妓已经消失,只不过她们的角色已经被置换了。皇帝还在,皇宫还在,那些深藏在权力之下的柔弱女子自然还会在。她们在想些什么呢?她们是否在想些什么呢?

相对于宫妓,官妓相对复杂一些。官妓的职责就是侍奉官员。官员需要应酬了,带上一个官妓陪酒,官员需要那个了,带上一个去开房。不用花钱,不用送豪宅,也不用想与她到底有什么关系,完了,就送回去,绝不会纠缠你不放。

官妓隶属于官方专门设置的机构,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官妓不能与官员之外的人交往,没有肉体自由,也没有人身自由。官妓最初的主要来源是奴隶,管仲开设“女闾”,里面的妓女不是招聘来的,应该是抢来的。

官妓的来源通常固定为三种:一种是罪人的家属——古代谁要是犯事了,常常连累到一个家族,男的要是被砍头,妻女通常沦为官妓;另一种是通过人口买卖,政府派人员去奴隶市场采购,和今天去菜市场买白菜差不多;最后一种是那些被逼良为娼、误入风尘的女子,《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这些妓女属于官妓,是有编制的,归属权在政府,你玩玩可以,要想完全占有,可要小心了。有一个镇守成都的将军李晟就不注意这一点,他在任期间,与一个名叫高洪的官妓打得火热。后来李晟离职回师时,竟想把高洪也带走,还对当地官员说三道四。结果把人家惹急了,西川节度使张延赏恼羞成怒,派军追上打个你死我活,又把高洪给抢回去了。李晟也算出尽了洋相。

然而到了宋代,理学兴起,重男女之防,开始对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地方官妓只能向州府官员提供陪酒类服务,不能发生性关系,违者要受到处分。尽管有规定,不过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因为谁也不会每天趴你家墙头上看你是否留宿官妓。

元代的官妓制度在宋朝的基础上又有了发展。

首先,全国官妓实行统一注籍、分级管理,所有人的户籍必须在教坊司有记录,京师官妓由教坊司派宦官进行直接管理,地方官妓则委派地方官吏管理。入籍的妓女由教坊司审核后办经营许可证,要依法纳税。纳税后还要到官府领取凭证,以便清查。这种制度不但能够保证官妓人数相对稳定,增加财政收入,又限制地方官员任意准妓为良或逼良为娼。

地方官妓的规则和宋代一样,也是只能歌舞佐酒,不准“献身”。事实情况是,官妓被迫侍寝的情况比比皆是。在官妓中,才貌出众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大家都想要你,你不能拒绝,因此,你每天的生活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往另一张床上的路上。

到了明朝朱元璋时期,妓院也曾官办过,如刘辰《国初事迹》载:“明太祖设富乐院于乾道桥,以大火复移武定桥。”这本是政府给官员建设的娱乐休闲场所,但有些人上班不去衙门,直接去洗桑拿找女人什么的,时间久了,政令废弛。

鉴于此状,明朝政府于是下令禁止官吏嫖娼,违者重罚——“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可官员如果这么长时间憋着对身体也不好,身体不好就没法去办公,同样影响国家机器运转。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朝廷又规定,官员可以拥有三妻四妾,数量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而定。至于官妓,也没有废除,“只容商贾出入院内”,开设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这就意味着,代表官府形象的人民“父母官”,面对妓院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不过,法令虽严,史书上仍有官吏狎妓的记载。

清雍正朝,皇帝终于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此以后,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即使暗地里嫖,政府也不会给你报销。

中国古代最悲惨的妓女要数营妓。营妓不像宫妓,一群人伺候皇帝一个,有时候就是想伺候还不一定能轮得上;也不像官妓,伺候的对象多是饱读诗书的官吏,读书人心眼多,但对待女人方面还算知道怜香惜玉;更不像家妓或民妓,能够自己攒点私房钱防老。

和平的时候,将士无聊,拿营妓消遣;打仗的时候,将士辛苦,拿营妓慰藉。营妓没有工资奖金,没有节假日,连精神鼓励一下都没有。待遇既然这么差,怎么还会有人做营妓呢?要知道,这种工作开专场招聘会是没有人前来的,因此,营妓多由女乐、寡妇、罪犯妻女、女俘等来充当。

唐朝有位著名的诗人岑参,曾是随军记者,对营妓的生活有深刻的描写:“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金铛乱点野酡酥。紫绂金章左右趋,问著只是苍头奴。美人一双闲且都,朱唇翠眉映明矑。清歌一曲世所无,今日喜闻凤将雏。可怜绝胜秦罗敷,使君五马谩踟蹰。野草绣窠紫罗襦,红牙缕马对樗蒱。”(《玉门关盖将军歌》)

不用去体验,我们只需想想估计晚上都睡不着。唐代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节度使有极大的特权,每个州县军镇都蓄养着大批的妓女。这些妓女既是营妓也是官妓,官府供给衣食。有了双重身份,不是说明妓女的待遇可以叠加,而是工作量增加了一倍。当时的兵将,随便一个人都能召唤,除非特别优秀的可能会在一定时期被某位将帅独占。

当然,营妓不独中国专有,稍晚时期的外国军队里也是一个情形。根据资料记载,从1096年到1099年,随欧洲“十字军”东征的妓女,就多达五千多人。129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率军进城时,有八百多营妓随行。1567年,西班牙远征荷兰时,曾有四百个骑马的军方妓女和八百个步行的营妓随行。至于二战期间的日本慰安妇,那就更无法计数了。

宋代及其之后的朝代,营妓继续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到了民国时期,国民党某些将领率军打仗之际,也不忘带上几个姨太太。尽管这样,国民党还是节节败退,没能坚持住。

 家妓通常指富商大贾蓄养的具有文艺才能的性奴隶。与营妓、官妓不同的是,家妓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非经许可别人是不能碰的,否则真有可能会有人拎着杀猪刀找你拼命。

一般来说,家妓有以下几个特点。

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主人掌握着她们的生杀大权。曹操曾有一个家妓,长得不错,小曲唱得也好,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女人脾气不好。我们知道,曹操的脾气也不好,两个脾气不对路的人很容易产生矛盾,曹操想杀她,又怕没有人能唱这么好听的歌,于是就海选一百个美女进行训练,里面有一个女子的歌喉达到了那名家妓的水平,曹操这才把那名家妓杀掉。西晋有个贵族王恺,有一次请王敦到家里做客,让一帮家妓经行艺术表演助兴,其中一个家妓吹笛出了点错误,王恺觉得很丢面子,就让人把她拖出去打死了。真是可惜了社会上那些讨不到媳妇的光棍们。

家妓和妾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妻妾的主要职责是治内管家、生儿育女;婢女只管负责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家妓是为主人提供文化娱乐、精神享受和性服务。有些士大夫外出宦游时,不带妻眷,但有家妓相伴。这时,家妓便集妻妾、家妓和婢女三重身份为一身。在社交场合,家妓的作用非常重要,其数量、素质、技艺是主人经济实力、地位尊严和人品高雅的体现。在中国古代艺术史上,很多家妓都是所处时代歌舞艺术的代表。

家妓尽管没有五险一金,生活还是能够有保障的。这是因为,家妓往往是主人财富的一种表现形式,官僚、地主之间经常暗中斗富,要是你的家妓待遇或素质还比不上人家的三等奴仆,这实在是件丢份儿的事。

在隋代,以宇文述和杨素两个贵族的家妓最多。宇文述深得隋炀帝宠信,“言无不从,势倾朝廷”,只要是他看得上的,别管是否结婚,都一概抢夺过来,聚敛家妓上百,家僮上千。杨素的家妓也不少,但最为出名的要数与李靖私奔的那个红拂女。

到了唐代,尤其是安史之乱后的中晚唐,朝廷还对蓄养家妓作了规定,如中宗曾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可以拥有一部女乐(大概10人左右),五品以上的女乐不超过3人。但实际上这种情况根本无法控制,大部分官宦、贵族都蓄养几十甚至上百个家妓,即使没有官位的人,如一个名叫邹凤炽的富商,其“尤艳丽者至数百人”。再如诗人白居易,他在任刑部侍郎时,官位四品,按规定只能养妓3人,但他的家妓除了能歌善舞的樊素、小蛮、春草外,另有一些奴婢充当。

进入宋代,官僚士大夫蓄养家妓的风气越来越盛,大有普及化、大众化的趋势。这些人的家妓根据家中的财力而定,少的有几个人,多的有数十人。如杨褒有“家姬数人”,苏轼有几十个歌舞妓,欧阳修有歌妓“八九姝”,韩侂胄有“爱妾十四人”等等。在这种社会风气熏陶下,连大讲“遏人欲而存天理”的朱熹也经不住诱惑,居然弄了两个尼姑做起小妾。有的官员尽管年纪不小,不服输的精神却令人赞叹,每晚必须有家妓陪着睡觉才能做个好梦,真不知是谁惯的。

元代的时候家妓风气逐渐衰颓,原因是官妓、民妓的盛行,以及当时的士大夫贵族多为大老粗,没有闲情雅致,女人就是泄欲的工具,蓄养家妓太不划算。至于家妓何时消失,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可能后来都逐渐演变成妾了吧。

民妓在古代也称为私妓,在旧时香港叫“楼凤”,是最为我们大众所熟知的商业妓女。这个妓种生命力最为旺盛,可谓女人不息,行业不止。现在“小姐”这个称呼已经被妓女给毁掉了。商业妓女的话题已经不需要再安利下去了吧!即使你在课本上读不到,也能在网络上被迫读到。如果你从来不上网,那么你只要晚点下班回家,也可能在朦胧的霓虹灯下遇到。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妓女从良运动,一时间妓女绝迹了;随着经济的发展,九十年代发廊崛起了,尽管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扫黄打击,至今全国各地依然大量存在,甚至玩起了网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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