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16时31分左右,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绵阳镇洛阳村一起发生山火,受风影响,火势大,过激面积大,接近阳光村、电影村。
在县、镇两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明火于2月1日凌晨5时30分许扑灭。经调查,山火肇事者为外出返乡人员的小孩在山边庙宇玩火所致。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曾某将面临处罚金3000元,赔偿有林地损失费161456.2元,支付扑火费用约10万元,对无立木林地进行碳汇林改造的巨大经济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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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来源: 昆明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