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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什么意思】“执子之手”究竟是战友还是夫妻?专家的解释是错的

人们常常把“执子之手,儿子与海路”视为夫妻间美好爱情的誓言,觉得优雅纯情,没想到专家会站出来纠正。据说,《诗经邶风击鼓》里的话本来就是战友之情。(莎士比亚)。

于是许多人信以为真,大呼“涨姿势”,并且引起了一场争论。其实,这是专家搞错了。

指正的专家引经据典说,“战友说”是古代大师的注释,而“夫妻说”出现非常之晚,是当代学者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提出的。是的,是钱锺书在《管锥编》中首先纠正古代大师的注释错误,说:“《笺》甚迂谬”、“穿穴密微”,并认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等句,和《水浒传》第八回林冲刺配沧州临行云“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身去不稳”等语“情境略近”。但专家认为钱锺书的这种联想只不过是幽默一下,不是正儿八经的学术论证,不足以推倒古代“毛诗“和“郑笺”中的权威注释,于是就断定“夫妻说”不可采信,那也太迂腐了。

难道钱锺书先生的这番话真的是随便写的吗?我不敢这样看。钱先生的语气似乎很轻松随便,但如同他的《管锥编》里许多精辟见解一样,都是有着深厚的学问根底的,绝不是随便开玩笑的。

相反,我倒认为回头去迷信盲从古代“毛诗“和“郑笺”的注释,是受了一度盛行的复古风气的影响。难道“毛诗“和“郑笺”的注释都是不刊之论吗?那可不一定。我们就翻出古代经典来看看,其实古代学者早就指出过那里面对这首诗的注释是有错误的。

我们不妨把《诗经·邶风·击鼓》的原文抄出来看看:“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比如,对于这首诗里面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句,毛《传》把“契阔”解释为“勤苦”,就是明显的错误。后来黄生《义府》加以纠正,解释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这才是正确的。而郑玄在《笺》中根据毛传的错误注释发挥其意,说是“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当然也就是错误的解读。

又如,对于诗中的“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毛《传》把“爰”解释为指代词“或”,也就是“有的”,说是“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郑《笺》解释说“不还,谓死也,伤也、病也。今于何居乎?于何处乎?于何丧其马乎?”这样解释也是有问题的。

其实,把“爰居爰处”解释为有不还者,无论是死伤病,都是解释者附加上去的,诗句文字本身只关乎“居”和“处”,并没有这个意思。再则,如果是说有的战友不还,有的战马跑了,这样就把人和马同等看待,并列为在林中寻找的对象,也是不合情理的。实际上,应该把“爰” 当做疑问代词,也就是“哪里”的意思。诗中并没有讲战友,讲的都是这位战士一个人的事情,他自己“爰居爰处?”,不知在哪里居住和落脚,同时“爰丧其马”,我的战马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于是他在林中去寻找自己的战马,并且由马联想到自己的家园和妻子,从而发出后面的回忆和哀叹,这才顺理成章。

以上是说古代经典注释对诗句的解释是有错误的,我们不能拘泥于古人。然后,我们从全诗所表达的内容来看,这首诗确实是写战争中的情景的,开头的诗句把那场战争的经过交代得很清楚,历史学者甚至还进行过史实考证。但是,能不能认为既然是写战争的诗,就一定是讲战友之情,不是讲个人的遭遇和爱情呢?我们不能用封建学究的态度来理解这首古诗。

事实上,这首诗的开头就明白地讲:“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这是说一场战斗结束了,这位战士没有留在“土国城漕”,而是独自被派往南边继续作战。这个“独”字很重要。而且他明确地讲“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这是这首诗的情感基调。所以他后面的回忆和哀叹一定是跟“我独南行”“不我以归”有关,一定是讲的他个人的事情,一定是讲的家乡和妻子,无关乎战友。如果讲的战友关系和情感,那么就和前边的“不我以归,忧心有忡”不相符了。

再说,战友之间誓言“死生契阔”倒还说得过去,但如果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不合情理了。哪有战友之间要手牵着手白头偕老的呢?除非是同性恋。按照常情,这话只能是夫妻间的誓言。特别是这位独自南去的战士最后哀叹“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永别了你,我怎么活啊?远离了你,是我失信了!),这样撕心裂肺的话,只能是对他妻子说的。如果是对死去离散的战友,他会这样说吗?作为部伍战士,战友之间同生死之心有之,但总不能说不肯分开作战,不能离散,一旦分开行动和离散就不想活了吧。

因此,我们应当认为这首诗是一个战场兵士的爱情绝唱,是一篇中国最古老的反战诗歌,具有很高的人文价值;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本就是夫妻间很经典的山盟海誓。

事实上。诗经里的许多本来很纯情的爱情诗,都被后世“甚迂谬”的儒家学者“穿穴密微”为“高大上”,毛《传》和郑《笺》对这首诗的注释也属于这种情况。钱钟书先生按照诗文的本义纠正他们的“迂谬”,作出合乎情理的解释,确实是思想解放的真知灼见,人们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爱情誓言也是情理必然。一些专家搬出古人的注释“指正”人们的“常识错误”,故意耸人听闻,这只能说明他们思想上的迂腐和学术上的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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