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自由和幸福
如果人能超越事物之间的差异,就能享受《庄子》第一篇《道遥游》中提出的绝对自由和绝对快乐。
在《逍遥游》里,庄子讲了许多故事,其中提到大鹏、小鸟、蝉等等。朝生暮死的朝菌只有“小知”,千年古树(“大椿”)则有“大知”;小官僚才德有限,而列子则“御风而行”。对此,向一郭《注》说:“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曰····.·”注)但这种快乐只是相对的快乐。如果万物只是在自身有限的领域中自得其乐,它们的乐也只是极其有限的。针对这一点,庄子在《逍遥游》的故事里提出了一个独立的人(大鹏),超越有限而融入无限,享受到无限所给予的绝对快乐。他因超越了有限、融入无限而“无我”。他顺乎万物本性,与万物一起得其所哉,因此,在世人眼中,他“一无所成”。
他与道成为一体,道无名,依同样的道理,至人也无名。向、郭在《庄子注》里,把这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历举年知之大小,各信其一方,未有足以相倾
者也。”这是说,事物各有其性,事物本性又各有局限。事物之间的差别往往只是数量上的差别,例如大知和小知,长寿和短寿,改变不了人的知识有限、生命有限这个本质。庄子在列举这方面的许多例证之后,举出了他心目中的独立的人,既忘记了白己和自己对立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