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宜春市原来是行政区很特别的地方,有15个管辖区,其管辖区数量上仅次于四大直辖市。
事实上,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市辖区都是林区,人口比较少。黑龙江省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后,15区合并为4区、1县,如果按照县的标准,它们也只是10万-15万人口之间,数量依然比较少。从经济发展角度,拥有了“正常行政区划”的伊春市,也希望有着更好的经济发展。
下面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区域位置,它位于黑龙江省的东西居中的地方,向北已经达到了中俄边界的地方。
黑龙江省伊春市原本的行政区划地图如下所示。
黑龙江省伊春市总面积约为3.9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4万。从面积上来看,伊春市算是一个大市,但从人口来看,它其实仅仅是3个县级行政区的规模。
从上面表格中可以看出,这个伊春市的一些是市辖区的人口,甚至是5万以下。其实它们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市辖区,而是一些林区。
下面地图代表了伊春市的地形。
下面照片正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林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虽然人口比较少,但是却有15个市辖区、1个县、1个县级市,分别是伊春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带岭区、南岔区、乌马河区、美溪区、翠峦区、友好区、上甘岭区、金山屯区、西林区、铁力市、嘉萌县。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方案,黑龙江省伊春市的15个市辖区撤销:撤销了15个市辖区,新设立了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8个县级行政区 。
如果按照人口总量来看,伊春市这10个县级行政区,人口也仅仅是10万左右,与中国东部正常的县相比,依然少了很多,但已经算是趋于正常。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形成合理的县级行政区,也可以按照正常的发展模式来发展。
下面是黑龙江省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对应关系。
下面卫星图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传统市区——也就是被撤销的伊春区所在的地方。
下面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友好区所在的地方,这也相当于伊春市境内的“第二大城市”,其实也就是相当于东部沿海一个镇的规模。
黑龙江省伊春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之后,由于一些市辖区的人,变成了县里面的人,这在普通市民里面也有了一些意见,在一些伊春市民的印象是,对于“县”依然有抵触情绪,认为县就是农村,而自己是城里人——林区城镇户口。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其实黑龙江省伊春市各县、各区的人口依然偏少,这种合并是让其行政区划逐渐正常化,能够按照一般的思路发展。伊春市已经是黑龙江省经济比较薄弱的地级市,行政区划调整之后,毕竟能有比较正常区、县,对社会经济发展还是比较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