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禁毒委员会宣布,将合成大麻类和氟他明等18种物质纳入管制毒品品目录。
这在全球算是首开先例,也充分说明对此类物质的列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什么说是全球首开先例,因为根据以往的案例,一般是只针对具体的某种物质进行列管,即使有些同属一类,例如鸦片、海洛因、吗啡等,但也不会因此将全部阿片类物质列管。同样的还有苯丙胺类物质。
原因其实很简单,以往大多数被列管的物质都是基于医学而研发,主要作用是用来治病、止痛等等,之所以变成毒品也是因为被人滥用,所以列管的时候不能搞一刀切。
这原本是法律为照顾多方面的需求作出的决定,但从第二代化学合成毒品开始,反而成了毒贩利用的一个漏洞,研制出了可以逃避世界各国列管和打击的第三代毒品,即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此类物质的出现,可以说让世界各国执法机构非常头痛,因为前一种被列管,毒贩会通过修改化学结构又获得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让法律和执法人员拿他们没办法。
截止2020年底,全球已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047种,其中约450种为近5年新出现的种类。我国已累计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9大类317种,近3年新发现50余种。
上述还只是被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实际上没有被发现的更多,以“上头电子烟”里的合成大麻素为例,最开始的主要成分是AMB-FUBINACA(或MDMB-CHMICA),由于世界各国查获了很多,因此很快就被列管。
但毒贩很快就修改了成分化学结构,此后就变成了法律管不着的物质。我算是在国内较早就开始科普此类有害物质成分,并联合缉毒警察对销售“上头电子烟”进行打击的人,但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每次抓捕之后,通过检测分析,这些人手里的“上头电子烟”确实含有合成大麻素,但并不属于列管的一类,最终只能以非法经营处理,由于量小,大多数还只能批评教育一下。
这么一来,这些人以及背后的毒贩就更加嚣张,他们在推广的时候,直言不违法,不属于毒品,可以通过尿检,甚至用合法“上头”、合法“飞行”等黑话来诱惑无知的青少年吸食。
与之对应的是一些受害青少年家属们的干着急,他们选择报警,往往得到的答复却是管不了,不属于管制物品,抓了也没有用。愤怒之下,家属们甚至抱怨当地警方不作为,而我也只能耐心跟他们解释这是无法可依。
实际上,据我所知,从去年我科普“上头电子烟”开始,就有很多缉毒界的前辈向国家禁毒委提议列管整类合成大麻素,因为此类物质危害极大,在部分地区和娱乐场所滥用严重。
国家禁毒委差不多花了一年时间的意见收集,以及实际调查,才确定将整类合成大麻素列管,成为全球首个整类列管某类精神活性物质的国家,为我国缉毒警察的全力打击提供了法律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国家禁毒委意识到合成大麻素滥用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作出的一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