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新闻网讯(记者 陈荣 实习生 陈雨馨 文/图)近日,五和城南新天地部分业主拨打绵阳日报社新闻热线反映,新购房的外墙没有按合同约定使用石材,怀疑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偷工减料。
“你看嘛,这里的外墙用的是仿石漆料,已经有一些脱落了。”17日,五和城南新天地8幢4楼业主胥先生指着他家新房外的一处墙面对记者说,交房不久,外墙竟然开始脱落,最后才发现,1至4层用的竟然是仿石漆料,“购房时,合同上明明写的是1至4层外墙使用石材!”他认为,开发商擅自更改外墙材料,以次充好,涉嫌偷工减料。
对此,五和城南新天地楼盘策划部经理王玉杰解释道,将外墙砖和石材变更为仿石涂料,是为了避免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去年开发商曾和由200多位业主选出的12位业主代表进行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约定业主“同意不再对城南新天地项目外墙装饰及内庭景观提出任何异议”。王玉杰还说,在500多户业主中,通过书面或电话征求意见,已经有400多户“赞同更改设计”。
“现在更改的是1—4层的外墙设计,与高空坠物有关系吗?”对于开发商的解释,胥先生说出了他的观点。
20日,记者在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看到,上面对五和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南新天地项目外墙材质调整进行了公示,公示称“8、9、10幢1至4层外墙由石材面调整为仿石漆面,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截止2月17日,若需听证,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
“我们已经向有关住建和设计部门提出了书面申请,对五和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变更设计提出异议,要求依法履行合同,外墙按照原规划设计使用外墙砖或者石材。”几位业主对于开发商在交房后才进行变更公示的行为表示不满。
对于不同意更改设计的业主们所提出的意见,王玉杰说:“根据物业法,少数要服从多数。”
不过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则认为,这起争议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外墙装饰进行了明确约定,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开发单位应单独向每个购房者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会构成违约,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单位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