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不令人讨厌也不危险,除非你是一只蚊子或者你是一只蜻蜓
说起蜻蜓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在夏季的水面上,野外的当中都能看到在空中翩翩飞舞的夏天小精灵——蜻蜓。
夏天小精灵
蜻蜓与螳螂一样也是食肉性的昆虫,也同样是益虫,苍蝇、蚊子、叶蝉、虻蠓类和小型蝶蛾类等多种农林牧业害虫都是蜻蜓食谱上的美食。
不仅如此,蜻蜓还是著名的“水质检测员”,蜻蜓只能够生存在水质较好的环境当中,要是水体的环境不够好,对于蜻蜓来说简直就是灭顶般的威胁,因为蜻蜓的幼虫必须在水中生存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蜕变,在空中飞翔,如果水质不好,蜻蜓的幼虫在水中难以生活,自然在此地也是看不到蜻蜓的身影了。
蜻蜓和蚊子真是“青梅竹马”的天敌。
蜻蜓有着硕大的复眼,敏锐的视力,优秀的捕猎能力,大部分的食物是空中飞舞的蚊子,因此也被称为“蚊鹰”。
蚊子的幼虫叫做孑孓(jiejue),从卵当中孵化之后也是在水体当中生存,靠吃各种浮游生物和植物为食(这时候的蚊子还不会吸血,当然也只有雌蚊子才会吸血),游泳的方式像蛆一般,通过不断扭动自己的身体在水中移动。
蜻蜓的幼虫叫做水虿(chài),性情凶猛同样还是食肉性的昆虫,用犹如异形一般的口气来迅速捕捉其他的昆虫的幼虫为食,好巧不巧蚊子的幼虫孑孓就是水虿眼中的优质蛋白质。
待到幸存的孑孓从水中化为成虫蚊子,以为死里逃生了之后,却没想到水虿也化为了成虫蜻蜓,依旧以蚊子为食。真就是宿命的天敌。
爱心的交配姿势
夏天经常能够在水面上看到传说当中的“蜻蜓点水”,蜻蜓点水并不是蜻蜓觉得好玩,也不是蜻蜓口渴想要喝水了,而是蜻蜓在产卵,在交配之后雌性的蜻蜓就会将卵产在水岸边的植物上,或者是将卵产在水中,当然也有像轰炸机投弹的方式一般,直接在水面上产卵然后犹如炸弹一般掉落至水里面。
许多人都不知道蜻蜓是怎么交配的,其实蜻蜓的交配姿势其实挺浪漫的,雌性的蜻蜓与雄性的蜻蜓会首尾呼应摆出一个爱心的姿势。
虽然交配的姿势十分的浪漫,但是交配的过程就比较的残暴了。
通常只有雄性蜻蜓当中最厉害的“飞行员”才能能够获得与雌性的交配权,蜻蜓的飞行速度可达10米/秒,几乎刚好是人类奔跑速度的极限(100米世界纪录保持者,博尔特。成绩:9秒58)。
雄性蜻蜓的腹部末端有着它的睾丸,在足部后面的腹部就是他的阳茎和储存精子的小肿囊,每只蜻蜓都有着这么两套生殖器官,这也是蜻蜓交配的必备设施,在昆虫界可是算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在交配之前,雄性的蜻蜓都要做好自己的准备措施——“自我传精”。将精子从睾丸当中输送到储精囊当中,最后再送入阳茎当中。当雄性的蜻蜓做好了准备之后,它就会开始寻找合适的雌性蜻蜓。然后用它的尾部抓住雌性蜻蜓的颈部,仿佛数据传输一般的方式。
要是雌性的蜻蜓欣然接受了雄性蜻蜓的“数据连接”,它就会将自己腹部卷起,尾部翘起,将生殖孔接近雄性蜻蜓的阳茎。形成了“爱心”的交尾姿势。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爱心”这样的交配姿势呢?
对于这种姿势,科学家得出了一种解释。蜻蜓是一种食肉性的昆虫,在昆虫界许多的食肉性昆虫都有着吃食配偶的习性,像蜘蛛,螳螂。雄性的蜻蜓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只能使用尾巴紧紧抓着雌性的颈部,这样才能够“距离产生美”。
残暴的交配
蜻蜓的交配可一点都不温柔,一只雌性的蜻蜓可能会被许多的雄性蜻蜓抓住颈部,为了牢牢的抓住雌性,雄性的蜻蜓尾部甚至会刺破雌性蜻蜓的脑部,基本经历完交配雌性的蜻蜓都是伤痕累累。
心大一点的雄性蜻蜓在交配结束之后就会飞走,留下雌性的蜻蜓独自产卵。但是毕竟是“僧多粥少”,雄性的蜻蜓在交配之后以为完成任务了飞走,却不知道给予了其他的隔壁老王可趁之机,隔壁老王蜻蜓会抓住雌性的蜻蜓强迫交配。
为了保证自己的基因能够流传下去,隔壁老王蜻蜓会使用坚硬,如同勺子般的生殖器官将之前的雄性蜻蜓精子挖出,再留下自己的精子。
有心眼的蜻蜓绝对不会给予其他的雄性蜻蜓可趁之机,它会牢牢的抓住雌性的蜻蜓,甚至飞翔,这样的姿势会持续直至雌性的蜻蜓产下卵为止。这样的行为能够守护雌性蜻蜓免受到其他雄性蜻蜓的骚扰,也能保护雌性蜻蜓安心的产卵。
雄性的蜻蜓可都是不知道温柔的“直男”,为了繁衍后代对待雌性蜻蜓极为的残忍,许多的雌性蜻蜓在交配期之后身上都留下了许多个孔洞,甚至一些蜻蜓还会被淹死。当然雌性蜻蜓也不会坐以待毙,它也有自己的小机智。
在第一次交配之后,雌性的蜻蜓遇到其他雄蜻蜓的性骚扰,无法甩掉雄性蜻蜓的跟随,雌性的蜻蜓就会装死,在空中飞行时突然停止飞行,落到地面上装死,雄性的蜻蜓看到了这场面也会瞬间失去了兴趣,从而去寻找新的目标,雌性蜻蜓也能够由此逃过一劫。
大约有60%的母蜻蜓能用假死骗过公蜻蜓,并借此逃走。(但是科学家靠近这些装死的母蜻蜓时,这些母蜻蜓立马就飞走了,这说明其实她们从一开始就警惕性十足。
假死也有可能产生危险,一些雌性的蜻蜓会选择将卵产在植被的密集处,这样可以躲避许多雄性的骚扰。
参考文献
[1]詹妮弗·艾克曼,约瑟夫·岑特佩特里.奇异的蜻蜓爱侣[J].华夏人文地理,2006(04):1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