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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王艳萍
泗泾法庭法官助理
上海大学法学学士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不让审判执行工作停摆,上海高院技术部门攻坚克难,连日奋战,迅速强化改进了上海法院APP各项功能,技术保障法官、书记员居家云开庭,与当事人云联络,公平正义云维护。
为有效推进诉讼流程,沟通联系必不可少,当事人找不到法官可以上“12368诉讼服务平台”留言,法官没了工作电话该怎么办呢?别急,除了工作手机,APP送来及时雨,推出了“虚拟电话”,可谓是我新近发现的“宝藏功能”了,今天请务必吃下我这一记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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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虚拟电话?
如何使用?有何优势?
顾名思义,虚拟电话就是采用虚拟号码进行拨号,被呼叫的当事人看到的是一个开头为“021”的固定电话,该电话仅能接听,不能回拨。
使用流程
✓Step 01
使用之前,首先应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或者上海法院APP、上海法院办公办案平台核对、修改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确保准确。
✓Step 02
在手机端打开上海法院APP,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我的案件”。法官点击“主审案件”,其余辅助人员点击“参审案件”,进入案件列表,选择具体案件。
若此前该案件排过微法庭,可进入微法庭,点击底部对话框右侧“+”后,下方弹出照片、视频、电子文档等图标,点击其中的“虚拟电话”,进入联系人列表,点击右侧电话图案,即开始拨号。
没有安排微法庭的案件,进入案件列表后,应点击进入“一案一群”,再点击底部对话框右侧的表情,忽略掉下方跳出的各式表情,直接点击此刻才“现身”于表情右方的“+”,接下来的步骤同上。
成功打通一则电话后,系统立即会显示通话记录、时长,还会自动形成通话录音,点击该录音图标,即可在手机上回放语音。而且该通话音频还将自动上传至该案电子卷宗,做到全程留痕,十分方便。
▲排过微法庭
▲未排过微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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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
可以使用虚拟电话?
其一,居家开展的在线庭审。
有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遗忘开庭这件事,有时他们会遗忘、找不到会议号,好不容易正常上线的,也偶尔会出现声像卡顿、掉线的情况,以上情况均需要审判人员及时联系。
其二,居家安排的微法庭。
由于微法庭本身的异步、时间跨度长、利用碎片化时间参与等特点,对于法官发出的询问,即便是有短信提醒的诉讼事项,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够及时回复。若法官急于完成该微法庭,不妨利用虚拟电话将当事人喊回来。
其三,电话调解、了解案情。
对于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双方,法官可先行通过电话了解调解方案,居中调解,拉近差距,为下一步微法庭中达成调解协议奠定基础。对于其他需要开庭案件,法官也可先行了解案件事实、争议焦点以及各方处理意见,做到开庭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其四,电话联系、告知笔录。
传统做法需要将录音电话音频导出,刻录成光盘附卷,还需要书记员按照录音一字不差地记明纸质笔录。现在有了虚拟电话,前面的步骤可以省略,纸质笔录是否必要也值得探讨。
其五,对于不熟悉在线办案技术的当事人开展各项指导。
新技术的深度应用,离不开诉讼参与各方的配合与努力,法官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详细告知使用步骤、为他们答疑解惑、排除障碍,化解他们的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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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问题后
怎么办?
使用虚拟电话,有时会出现无人接听,无拨号音以及坐席正忙等接不通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在全市使用的高峰期,电话线路繁忙、占线的缘故。
别着急,过会儿再打,只要当事人手机不是停电、关机、正忙,总能接通。当然,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迅速求助本院技术科的小伙伴(他们作为关键岗位,最近一直冲锋陷阵、坚守岗位,致敬!)和“上海法院技术支持”微信公众号。
最后,还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最近居家办公中,尤其在使用异步庭审这一全新工具时踩过的“坑”,算是用我自己的经历,给大家一块“垫脚石”:
1.排期前,先设置好自己的数字签名,以免结束后无法签名。
2.鉴于微法庭主要在手机上操作,相较电脑端打字不甚便捷,所以,对于一些经常需要重复的事项,比如公告告知事项等,可以按照自己的习惯预先在“微法庭设置”内添加设置快捷消息并加以命名,届时便可快速调用,省去每次重复打字劳动,提升效率。
3.微法庭排期时,准确添加参与对象,法官、助理可以一并参与,书记员则可无需参与。当事人方面,事先沟通了解配合参与人员,比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公告案件,勾选被告显然无用,若连原告本人也无需上线,则仅需勾选原告代理人。
这样,在一个微法庭结束后,所有参与人员签名完成便可在手机端方便地查看笔录,否则但凡有一人不签名就会导致手机端无法查看笔录,只能一天后在审判系统电子卷宗内查看。
虽然《上海法院进入异步微法庭须知》规定“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的,不影响相关审理活动的效力,笔录由法官填写情况说明后归卷”,但在我们居家期间,能方便获取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诉讼材料,也省却法官出具情况说明的步骤,岂不更好?
疫情之下,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
除了坚定配合、坚持到底、战胜疫情
我们别无选择
希望生活尽快恢复至以往,稀松平常
即便忙忙碌碌,也甘之如饴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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