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浩
ofo退押金又玩出了新花样。
近日,ofo商城推出拉好友帮退押金功能。据APP内功能介绍,这一活动包含“邀请好友帮你退押金”“好友下单奖励”“10元特惠充值”等奖励任务。
ofo商城中对“邀请好友”任务的解释为“好友越多,退押越快,不封顶”,“10元特惠充值”则是指“充值10元之后立即退押金2.5元”。
这一操作引起广泛争议。按时退押金本来是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ofo又加上了邀请好友、再充值等条件引起了用户不满。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此前曾在采访中指出,共享单车企业通过收取消费者大量的押金,并且挪用这些押金,造成最终无法退还消费者押金这样一个情况,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但回到ofo本身,“退押金”这件事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
今年7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裁决文书公开。其中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ofo小黄车关联公司。
审理经过显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底开始不再退还ofo平台承租人申请退还的押金,被约谈责令改正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被处以5万元罚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
但早在今年5月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曾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截至目前,该公司2021年被执行总金额高达5224万元,身为“被告/被上诉人”所涉及的法律诉讼金额已达2.8亿元,执行标的未履行总金额达5.9亿元。
在“公司没钱”的现实情况下,ofo此前也曾推出“购物返现金”、“将押金转换为商城金币”、“将押金变为P2P资产”等措施,但均未得到消费者认可。
那么在ofo拒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否“扣车抵债”呢?法制日报曾对这一问题有过讨论,其报道指出,物权法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情况下,债权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优先受偿。
但这一前提是,债务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即意味着,ofo用户必须在ofo负有还钱义务之前,就合法占有了他的东西。而在共享单车的模式中,用户需还车之后ofo才可返还押金,但一旦还车,用户就已经不再占有这辆车,因此“扣车还款”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就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ofo线上申请排队等待退押金的用户仍有1600余万人。尽管花招不断,但ofo退完押金仍然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