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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青先生、余朝旭女士、张国江先生、龚磊先生、曹传德先生、林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晓江先生、裴永乐先生、顾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晓江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裴永乐先生、顾国强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顾晓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章建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章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青:男,1965年生,硕士学历。1981年12月至198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苍南支行会计;1987年8月至1991年12月,任浙江苍南县龙港镇政府团委书记;1993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富昌经济联合开发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上海夏子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天马山赛车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0月至今,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0月至2013年1月,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夏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夏青、余朝旭夫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拥有公司38.44%股份。夏青先生与公司董事余朝旭女士为夫妇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林朝阳系夏青之妹夏雪蒙之配偶,除上述关系外,夏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余朝旭:女,1965年生,硕士学历。1984年7月至1994年2月,任浙江苍南县交通局科员;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任上海海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7月至今,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至今,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0月至今,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朝旭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夏青、余朝旭夫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拥有公司38.44%股份。夏青先生与公司董事余朝旭女士为夫妇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余朝旭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朝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国江:男,1965年生,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3年9月,任广东深圳现代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7年8月,任广东珠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广东方程式赛车发展有限公司运作经理;2002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天马山赛车场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上海天马体育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国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张国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龚磊:男,1959年生,硕士学历。1979年9月至1987年8月,任上海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工程师;1987年9月至1988年3月,就读于日本关西国际学友会日语学校;1988年4月至1991年3月,就读于日本神户大学;1991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日本株式会社CONTEC部长助理;2010年1月2012年12月,任贝斯(无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龚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龚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传德:男,1964年生,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93年3月,任四川省汽车工业办公室职员;1993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四川轻型汽车底盘公司总经理;1998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四川申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成都格睿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曹传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曹传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朝阳:男,1970年生,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8年7月,任苍南华兴石材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7月至2003年4月,任上海申狮图文制作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上海信升广告装潢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整合营销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朝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林朝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青之妹夏雪蒙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晓江:男,1981年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人士。2004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监管报告主管;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任才金欧枫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监;2017年6月2018年6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虹迪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日,顾晓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裴永乐:男,1973年生,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区域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9月,任广州百事高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5月至今,任上海汇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5月至2015年2月,担任汇睿(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广州市汇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极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上海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裴永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国强:男,1980年生。硕士学历。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任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任上海璟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市浙江商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顾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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