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定宪法,钦定宪法大纲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2、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 。
3、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皆可独专。
4、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
5、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
6、《钦定宪法大纲》确认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革方向,但由于君权强大,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的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
7、《钦定宪法大纲》是清王朝在革命浪潮不断高涨的形势下于1908年制定和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君主立宪制,带有浓厚的的封建性。
8、《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君上大权,意味皇权由法定,再把臣民的权利义务作为附则,表现了清朝统治者重军权、轻民权的一贯性,但它在中国法律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利义务,这对于开启民智,培养近化的法律意识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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