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教工委、区教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时”,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一是成立纪检监察室。增派专人负责并聘任2名基层干部兼任督导员共同开展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和内部监督。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教育纪检监察组的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为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管好“关键人”。推动领导干部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个性化责任清单,规范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加强外出请销假、宴席备案等日常报告的监督管理。强化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同上一堂课等形式,推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加强《监察法》学习,提高监察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肃执纪问责。
三是管住“关键事”。督导检查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师德师风、宴席备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大力整治“升学宴”“谢师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预防变相宴请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同时,针对招生、招聘、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风险点进行管控。
四是管在“关键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寒暑假期间,强化纪律要求,早提醒、早预防,找准问题差距,从源头上防微杜渐,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