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方法
招聘方式是面试评价,所有参与评审人员按学科综合成绩排名。
二、待遇
聘任专技十二级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三、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4.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时直接颁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
6.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16日(周一、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颁发教师资格证说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法定工作时间咨询,69141355,崔老师。
五、报考要求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相关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相关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2.应届毕业生成绩单中学科有不及格的,不能报考。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