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你得有两个人才成,而死只需一个人就行了。
世界走向毁灭也正是如此啊!"
——"疯子"达尔
1949年,这个注定不平凡,必然载入历史被永远铭记的年份,成就了一位在加缪、海明威和斯坦贝克等诺贝尔文学奖获选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摘取当年唯一桂冠的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
他的颁奖词"奇特"地很含糊:"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就像他所擅长且一直践行的意识流文学风格一样,给人一种晦涩到莫名断裂,荒谬到分崩离析之感。
是的,被总结为"意识流"的文学风格,自它诞生的那天起,至今为止似从来都"只能"承受两极分化的评价:
厌则极厌,视若胡编乱造的糟粕,毕竟"这不就是乱七八糟的藕断丝连破布嘛!";
爱则极爱,视若人间瑰宝也不为过,毕竟"人类的意识本身终于战胜了刻板的情节"。
但无论如何,在历史的长河里,它为我们带来了一批文学世界的巨匠们,及他们无与伦比的代表作,比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以及莫言的《红高粱》等。
而福克纳的这本被盛誉为"二十世纪小说中伟大的实验者"的《我弥留之际》,更是可以媲美荷马的《奥德赛》的存在。
有趣的是,就在1929年,已经是而立之年的福克纳还是一个标准的"人生失败者",在生活上不仅需要家人和朋友的时常接济,甚至为了一份可以勉强糊口的工作,去了发电厂的锅炉房辛苦地"打杂"。
当然,或许是那位有着既是军人、政治家,还是作家的曾祖父冥冥中的"保佑",让这位"天赋出众"福克纳在功成名就后,轻描淡写地扬言这本让他一生满意,并名留青史"伟大"的《我弥留之际》是:"那时的我一天干十二个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
或许"做作",毕竟福克纳在年轻时,仅仅为了体验一把军人望族之家的"抗战英雄"美名,居然不惜在不合格被军队拒收之下,硬是凭"关系"去了战事结束的英国,回来"戏精上身",拖着一条"瘸腿",扮演(享受)了大半年"光荣的抗战英雄"的崇拜洗礼。
但也足够骄傲,因为二十年后,他在拿下世界文学"最高奖"诺贝尔文学奖的同时,也成为了新一代文坛"盟主"。
“大萧条”
这本写于1930年初的《我弥留之际》,可谓是十分难得,彼时美国爆发了经济危机,随之而来的"大萧条"席卷了整个社会所有人的生活,于是看似平静了数十年的"南北争端",再一次露出凶恶的"尖牙",直指本就撕裂的南北内部矛盾,激发着新一轮的"洗牌"。
于是,这个被设定在南方农村,看似简单到如白开水般的"奇特"故事,开始显现不凡的气质:
弥留之际的"我",一个平凡的南方农妇,"看着"卑劣的丈夫破天荒地遵守对"我"的承诺,带着一家人水深火热地一路送"我"的遗体回故乡的故事,也刺痛地徐徐揭开了"一个家庭"的所有"秘密"。
包括,可能折射出的你我"家庭"里秘密的一切,以及属于那个时代下人类无法靠意志抵抗,只能接受并体会的命运"一次人生。"
"我"在弥留之际,看着家人送"我"回故乡
只有一次的人生,不能反抗,只能各自体会
1928年,福克纳满怀信心写下《黄昏》(也就是后来的《喧哗与骚动》),却不被看好,而后写下的《圣殿》也惨遭拒绝,虽然终于等到了"心爱"的女人埃斯特尔的离婚并答应他的求婚,但就在甜蜜的蜜月之行时,妻子"莫名"地尝试自杀。
即使不久后《喧哗与骚动》出版,给了福克纳相当广泛的好评,却依然难掩他对自我人生的"不看好",或许因此,他迅速地在47天就写出了"最好"的《我弥留之际》的故事。
与此前让他"扬名"但充斥着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喧哗与骚动》不同,这次的《我弥留之际》显得有相对"有序"地深思熟虑,对读者来说也更加好"入口"。
毕竟前者的叙事是"四个人一台戏"的无序流动,而后者的故事则是十五个关联人物的"轮番登场",虽然同样带着各说各话的喧闹,但至少,这个明确的故事主题——一家人给母亲送葬之路的经历,会给人以奇特的观感。
没错,这种可以概括为"故事派"的意识流文学结构,几乎是开创了一代文学创作之风,用十五个人物瓜分着五十九节的"内心独白"视角,去隐隐约约地连接一个"完整"的故事。
尤其在于福克纳高超的驾驭功力,让身处同一"舞台"上的十五人,即使每每不管不顾地,带着或平静如水,或癫狂如梦,或茫然无措等情绪自说自话,依然可以相互交织轮转切换地游刃有余,还能稳步地推进整个故事,让其显得完整、有趣,带着哲思"烧脑"地引人入胜。
让后世倍感推崇,称之为自由的,跳转的,乱序的"福克纳视角"。
同名剧照
不过,实话说,这个故事读起来十分"刺痛",因为在"所有人"自说自话的视角拼凑下,一个典型的农村多子女家庭的所有"秘密",都暴露地悲剧十足。
看似老老实实、无所作为的"老好人"农民安斯("我"的丈夫),其实只是一个自私自利,只为自己快活,连儿子摔断腿,妻子生病,却不肯"饿着自己"心疼花钱的无情之人;
而死了的"我",更是一个"作天作地"怨天尤人的"坏母亲",因为她总是认为自己是被家庭和众多子女给拖累了,得不到想要的自由;
她始终记得父亲的常说的话:"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给那种不死不活的漫长日子做准备。"于是她似永远心存怨怼,憎恨父亲生下自己,期待学生犯错,可以鞭打惩罚他们,甚至就连结婚怀孕,都认为"生小孩是结婚的报应。".......
而这个家的子女们,更是悲催,大儿子卡什两度摔断腿,却无法得到医治,二儿子达尔因为被母亲从小的厌恶,让他在途中试图烧掉"母亲",最后以"发疯"为由,被送走;
天真的小儿子更是在"无意"间让已经腐烂发臭的"母亲",雪上加霜地"烂脸",只因为他认为母亲需要呼吸,所以在上面钻了个直插脸上的洞;
"相似"的女儿则继续则母亲的"一生",即使挣扎着试图让意外的"小生命"消失,而去买药打胎,但命运还是没有放过她,让她遭到店员的"猥亵"。
而故事最残忍的部分,居然不在于被暴露出来的这一家人"秘密"的愚昧又残忍,吝啬又无知,"不爱任何人,不关心任何事"的典型"贫农之家"的无奈与必然。
而是艰难的送葬之后的荒谬"结局":
送葬前先是因为要赚钱而让"母亲"在炎热的天气下待几天,然后出发时被水淹,最后"倾其所有"重新上路又被火烧,最后终于千难万苦地葬下母亲,回到家,父亲这时居然带来他们的新"母亲"......
在让人眼花缭乱的交织"独白"中,轮番上演的,是复杂而真实的人性之恶,令人战栗的不仅是贫穷带来的"没有选择",更是一种无力的无奈。
碎片而带着自我主观视角里的故事,在福克纳的笔下,写就的是关于人如何面对生存与死亡,探讨人性的善与恶的边界,以及人在自己只有一次的人生里,如何去抗争既定的结局,如何在反抗不了之时,体会和过"好"自己的一生。
好在,人生如何艰难,命运如何被既定,至少,在有限的时间里,他们一家还是在竭力地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够了。
最"坏"的父亲,得到最"好"结局
那个时代,命运的"真面目"是残酷的
1865年,长达四年,死伤达百万的美国南北内战在硝烟中"握手言和",但战争的结束,并不代表南、北双方真正的融合,骨子里的"完全"不同,让他们在此后的历史里,如始终酝酿的火药桶般,随时一点就燃。
正如福克纳正在经历的"大萧条"一般,这种看似"温和"没有伤害的经济危机,却直接点燃了整个美国的"仇恨"。
都说只有具有"敏感"特质的文人,才能写出伟大的作品,于是隐隐意识到国家这种"内在仇怨"的福克纳说:"作家不需要经济自由,他需要的只是纸和笔。"
或许"这世界不缺少苦难,而是缺少洞察苦难的眼睛。"
于是他就把自己的思考与想表达的警示虚构付诸于他"一张邮票大小"的南方小镇的故事里,去用"他那双讥讽矛盾、宽容悲悯的眼洞察着丑陋卑劣的人群,一次次唤醒他们身上的正值与善良。"
可文学到底可以做什么?
仅仅是讲个极为虚无而荒谬的《我弥留之际》的故事?
亦或,只是在为我们描述着那个时代,命运残酷的"真面目"与困境?就像故事里那个最"坏"的父亲,却得到看起来最"好"结局的命运真相。
或许,福克纳想用笔和纸表达的仅仅是:
无关进步与妥协的命运真相;
无关社会关系和家族小说的虚伪"美好"。
他想为大家展示自己关于“人类的种种思考,出生是一种催熟,是现实生活既愚蠢又随意的隆起。”
而警示的是"意外孕育的人类和他每一次呼吸都是新的赌博,投掷的骰子里早已被动了手脚,但人类还蒙在鼓里。"
于是《我弥留之际》的故事里:他们在苦熬。
"我们"(代指南方XX穷人)这种继承了与生俱来劣根性,不敢面对残酷命运,选择惶恐着得过且过混吃等死的一家,一方面会相互折磨,但另一方面却会坦然面对命运的"审判",然后相互扶持去接受与体会前行。
福克纳不知道该如何做,于是他只是记录着,用不朽的文字记录下人类曾经、现在和未来的苦难和命运。
最后,罗曼·罗兰或许留下了答案: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生活。"
写在最后:
说实话,如我这般"老书虫",在阅读《我弥留之际》时,感觉还是不太好。
倒不是里面的故事揪心,而是碎片割裂不了若有若无的广泛意识联系,看着看着就不自觉地会涌入太多的信心和联想,尤其是托翁于陀翁两座"大山"的压迫感。
好在,福克纳的手法太细碎,时不时需要被"打断"反复联系各个人物,断断续续的体验,舒服不少。
但还是推荐大家阅读,毕竟可以成为不朽的作品,真的不多,比如《我弥留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