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通报了关于对库某某等违规考生处理的结果。
通报指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贵州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出台以来,少数人员通过空挂学籍等方式违规获取贵州省高考资格,造成恶劣影响。为严明高校考试招生纪律,通报已处理的库某某等3名违规考生情况。
库某某,男,2018年在铜仁市玉屏县民族中学报名参加高考,被录取至清华大学。该考生高中阶段未在我省实际就读,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2018年10月29日,清华大学对库某某作出取消学籍的处理。
和某某,女,2018年在铜仁市思南县第八中学报名参加高考,被录取至复旦大学。该考生高中阶段未在我省实际就读,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2019年1月14日,复旦大学对和某某作出取消学籍的处理。
刘某某,女,2018年在铜仁市玉屏县民族中学报名参加高考,被录取至北京外国语大学。该考生高中阶段未在我省实际就读,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2019年2月21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刘某某作出退学处理。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防范和打击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据了解,贵州省2019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正在公示。具体详细内容可以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看。公示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851—85952927。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2频道“百姓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