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房价涨涨涨!!!
没买房的又开始翘首以盼了!
于此同时,共有产权房也迎来一次重大利好性变革:
具体来看:
1、在购买条件方面:
原有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家庭应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年龄需为30岁以上。而对于新型共有产权房,申请家庭只需满足北京限购条件就可以买,并无其他限制条件。
2、在出租方面:
原有的共有产权房是由政府及购房者按房屋所有权比例获取租金,与此不同的是,新型共有产权房的房屋租金全额为购房者所有。
3、出售溢价归业主
此次新型共有产权房与原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再次出售环节。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同时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也会一并转让,但政府只按产权比例收回原值房款,不参与溢价分成。这与传统的共有产权房规定“5年限售期满后,购房人只可以转售给同样具备共有产权房购买资格群体,且政府保留原有比例房屋产权”相比来看,政府将溢价部分留给了房屋所有者。
同时,对于再次出售后房屋的产权属性,《公告》规定,再次交易后,转让对象获得的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100%,实际上已自动转为普通商品房。而此前的共有产权房是不允许转为普通商品房。
我们来算一笔账。如果你买了一套新型共有产权房,总价1000万元,按个人份额80%计算,你出资800万元,政府出资200万元。5年后,你想卖房子,此时的市场价是1600万元,那么,政府所得还是原来的200万元,你可以拿到1400万元。并且转让对象还没有限制,只要具备北京商品房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而按照以前的政策,出售共有产权房卖了1600万元,那么政府要得1600万元的20%,即320万元,你自己可以拿1280万元,并且转让对象必须是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相信新型共有产权房政策出台后,有望改变之前共有产权房弃选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在房屋转让阶段政府仅按住房原值收取购房款,不参与房屋溢价分成,充分体现了让利于民。从中也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用此种降低购房门槛的方式,来向高房价宣战,为的是能让更多有居住需求的购房者“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