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想申请公租房的朋友来了。广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又放宽了!9月25日,广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三次调整”。
下面一起看看调整了哪方面吧~1、放宽准入标准
将公租房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涨幅为21%;
2、增加租赁补贴
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3、下调缴交比例
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调整后,最高可达50%,同时采取租金封顶制度,租金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4、完善退出机制
完善退出机制,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
公租房的门槛再降低,对于低收入且还没拥有自己房产的家庭,无疑是个大好消息,可见广州的惠民政策越来越贴近民心。
那么有小伙伴就想问了,我们知道广州公租房的租赁合同一般为5年,那么住满5年后,能买下这套公租房吗?
答案是:广州公租房不能购买,但可以续租。
- 续租条件
一、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计划生育等义务,且无犯罪违法记录。
二、租赁期内,承租人无发生以下情况:
1、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自有房产,获得形式包括购买、受赠、继承等;
2、承租人或者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租了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者人才公寓;
3、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承租人有犯罪违法记录;
5、承租人搬离本市且不在本市工作。
如果承租人出现以上情况,应主动向相关人员或机构申报,并申请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未及时申报的,一经查实,市住房保障部门可取消承租资格,责令搬离公租房,并以广州租房市价2倍价钱补交房租。
三、若承租人在租住过程中,发生擅自转租、转让或分租公租房;拖欠租金;擅自改建房子;故意损坏房子设备;连续空置公租房半年以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市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承租人的住房承租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公租房申请。
- 续租申请时间
如需续租,承租人应在期满前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续租申请。
近期网上也爆出北京公租房被承租人改成民宿,以此赚取暴利的事件,后该承租人被取消承租资格,北京公租房乱象也开始整改。住房福利不易,且住且珍惜,希望公租房能“房”尽其用,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