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建材经营部的店主突然发现,在自己的小店里雇用了一名清洁人员,为期4年,每月工资为800韩元。
可店主想了想,自己从来没有雇过人,而且也从来没有发出过这份工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建材店雇佣保洁员?店方:假的!】
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太阳装饰城,经营建材生意的孙女士说,近期她突然看到一份"南京市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表",表格显示,她店里从2013年8月份开始,就雇佣了一位叫做王小萍的女士作为保洁员,每天工作4小时,月工资800元。表格上还盖着他们的印章: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申建材销售中心。
可作为经营部负责人,孙女士怎么也想不起曾经有这回事,更不认识这位叫做王小萍的女士。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申建材销售中心负责人 孙宝英:“我们家都是自己干活,没有雇佣过别人。”
孙宝英同时表示,自己的公章没有借给别人用过。通过表格上留下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王小萍,她承认,自己确实没有在雨花台区玉申建材销售中心上过班,只是通过这个表格一直在领取社保补贴,至于为何会有玉申建材销售中心的印章,她始终说不清。
记者:“你具体有没有在玉申建材销售中心工作过?”
王小萍:“原来准备去的,后来没去。”
记者:“钱是从2013年8月份,你一直领到现在,是吧?”
王小萍:“对。”
【4年领取补贴近两万 社保中心:追责!】
在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2013年8月份,王小萍自称是无正式工作人员,确实通过这份表格,证明自己以打零工谋生,且收入不够缴纳正常社保,因此通过了街道灵活就业人员审批,从当年第四季度开始,平均每季度从社保部门领取社保补贴1000多元,到2017年年底,已经总共领取将近20000元。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南京市2007年的时候一项惠民政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与的社会保险的补贴,每年的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最低的缴费基数,适时调整。”
但资料显示,2013年8月份,王小萍并非没有工作,而是南京市新昌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且是公司的最大股东。为了领取这个补贴,2013年8月20日,王小萍才把自己这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别人,通过社保部门的审核,然后领取社保补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王某在提供材料时曾经签署承诺,自己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内容都是完全属实的,如果与事实不符,劳动部门有权停发灵活就业补贴,并追回已发而不应发的款项。
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你不在这个单位打工了,我们肯定不会发钱给她,如果确定你没有在这个单位打工,还盖了这个章了,我们肯定要跟市里面协商,这个钱是怎么退,还是怎么追回。”
社保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停发了王小萍2017年第四季度的社保补贴,并着手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如果构成私刻公章等违法犯罪,不排除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