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8月14日电(记者王蒙)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工商联合获悉,下属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商会出台行业新规,将住房中介佣金统一规范为总住房贷款的2%,业务贷款代理费每统一规定收取4000元。
长春市工商联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商会现有会员单位63家。商会会长王义全表示,目前长春中介机构超过2000家,无照经营和未经登记核查擅自从事中介业务的现象常有发生,同时不按照标准收费或者收费名目多、乱,事业性收费与服务性收费不分是最严重的。
根据商会新规,房屋中介佣金统一规范为总房款2%,未来可能实现按照服务项目收费,不超过3%;业务贷款代办费用由当前每笔3000-5000元统一规定为4000元。同时,办理过程中,做到件件回复,事事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理过程中,如发现经纪人存在不诚信等行为,将立即在商会进行公示。
此外,商会承诺,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并开具服务费发票,因本机构的服务员导致交易不成应退还服务费,反对和制止一切低价竞争、相互诋毁的恶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