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世文出席会议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萍出席会议,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是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住建部门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的政治任务。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重要工作,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质量。瞄准靶心,抓住要害,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整治内容,落细落实措施,精准发力,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要实行项目化推进,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评估指标进行明确,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过程管理。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牵头部门责任,统一谋划调度,主动协调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开展调查研究,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到群众中听取呼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与乱象作坚决斗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公示制度,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让制度起到保障作用。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租房不顺心
直接打电话举报
这些电话号码要收好了
长春多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25日,中国吉林网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
为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共长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长春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并于10月23日联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的目标要求、具体内容、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进行专题部署,强调要对住房租赁中介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专项整治,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截图
对于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已经公布的会议内容中,这么“要求”……
会议要求,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引领作用,明确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各参与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责任,紧抓工作落实;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查处、齐抓共管机制;要积极宣传和引导,鼓励公众提供有效线索,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邮箱、并在媒体公布,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整体合力;要加强案件查处,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情况、进展情况、处理结果进行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同时,各区要通过现场巡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依法停业整顿、处以罚款等处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一批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在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同时,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放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吉林网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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