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宝马司机撞人一案,根据公安公开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因投资失败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
公开信息显示,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目前,公安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本案根据嫌疑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们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多人死伤,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巨大,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最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嫌疑人是否能免于被判处死刑,关键看后期的赔偿能力、赔偿结果以及是否能够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报道嫌疑人投资失败,赔偿能力可能有限,如果不能够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可能难免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