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大营街部分道路限制大货车通行的
通告
为缓解大营街街道中心集镇的交通压力,确保大营街集镇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大营街街道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大营街中心集镇内部分道路采取禁止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9月25日起,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在大营街汇源路、汇景路、公园路、思民路等中心集镇内道路禁止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在汇源路汇景酒店路段、汇景路大营街派出所路段、公园路大营街幼儿园路段设置限高架,请过往车辆驾驶员注意现场限行、限高提示。
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17年9月25日起实行,请广大市民、单位和驾驶人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