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有些省市能上,有些省市不能上。能不能上要根据各个地方道路实际情况以及地方法规来决定。
坊间也有不少摩托车上高速的版本:硬闯的,被拦截的,领卡缴费的。据我所了解,在辽宁、北京、天津、湖北等省市,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的,而且很正规:要领卡缴费,收费标准和小轿车一样。
而且也有些省市把摩托车也纳入节假日高速公路7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的范围之内。
为了弄清楚哪些省市摩托车可以上高速,我收集整理了各省市最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发现有些省市对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得载人作出了相关的处罚规定。类似这样的规定从理论上来讲,符合条件的摩托车在这些省市是可以上高速的。
来看看有哪些:
湖北省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6条规定:摩托车在高速上行驶时不得载人,并在最右侧行车道靠右侧通行。第71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九)驾驶载货汽车车厢载人或者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的。(2008年实施)
广东省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2006年实施)
安徽省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七)载货汽车车厢或者两轮摩托车载人的。(2013年实施)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1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或者作业单位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九)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2007年实施)
河北省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十一)驾驶货运机动车在车厢载人或者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2007年实施)
云南省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0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违反高速公路通行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十六)两人摩托车载人的。(2008年实施)
北京市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01条:学习驾驶或者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十二)二轮摩托车载人的。(2005年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6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十二)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的。(2010年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0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十二)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二轮摩托车载人的。(2007年实施)
注:以上各省地方法规如有错误,以实际发布为准。
由此可以看出,在这些省市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的,但是也要符合一定的驾驶条件:装备手续齐全,佩戴头盔护膝,时速60-80公里,靠最外侧车道行驶,不得载人等等。当然摩托车属于“肉包铁”,危险系数比较高,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鼓励摩托车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