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张毅)日前,记者从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大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中心城区道路行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整治重点为: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电机动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年检、驾乘不戴安全头盔和违规乘座、装载、牵引;电动二轮自行车未上牌办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有证人力客三轮车违反“五个统一”和非法安装动力装置。
交警部门表示,按照行动安排,即日起至7月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对辖区未上牌的电动二轮自行车车主进行宣传劝导,告知其到非机动车管理所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7月16日至31日为路查路检阶段,对未入户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通知车主注册登记后教育放行。8月1日至8月31日为整治阶段,对未入户的电动车进行暂扣并处罚,并责成车主注册登记。9月1日起,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相关链接:
乐山市市中区办理标准/超标电动车行驶证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市中区春华路罗槽巷25号),联系电话:0833-2020677。还可以在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苏稽中队(苏稽镇乐峨西路)、茅桥中队(茅桥镇拓展路528号)、土主中队(土主镇中心街185号)、安谷中队(车子镇龙溪北路28号)设立的代办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20元/辆+行驶证工本费10元/辆;
提供资料
填写《四川省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车辆来历证明及复印件(购车发票等);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居住证及复印件;车架号拓印模、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
注:车辆合格证遗失的可凭非机动车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购车发票遗失的可凭非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