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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2017年12月28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桂林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月3日至1月18日为教育引导期,1月19日起开始严管严治,摩托车驾驶员如不按《通告》规定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半个月的教育引导
桂林市区摩托车出行秩序改善许多
明日
蜀黍将对摩托车违反规定的
“不再原谅”
那么
具体的通行规定是怎样的
违反规定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蜀黍带您一起详细了解
01
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具体的路段范围: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北极广场至蜈蚣山隧道一段、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七星路龙隐小学至三里店交叉口一段、穿山路龙隐桥西头交叉口至穿山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一段、西凤路、瓦窑西路、翠竹路、自由路、解放桥、漓江桥、观漪桥。
↑↑↑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通行指示标志
02
摩托车只允许在辅道的机动车道通行
具体路段范围: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至将军路口一段、崇信路、凯风路、桂阳公路茶店路口至艺术大道路口城市道路段、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一段、西山路、东二环。
↑↑↑摩托车在辅道的机动车道通行指示标志
03
摩托车只允许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
具体路段范围:琴潭路、鲁山路、机场路沙塘圆盘至机场高速山水收费站一段。
↑↑↑摩托车在摩托车专用道通行提示
04
摩托车禁止通行
具体路段范围:内环线(不含)以内的城市道路、中山中路、中山南路南门桥路口至上海路立交桥一段、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至中山北路与凤北路交叉口一段。内环线指滨江路—凤北路—翊武路—丽泽桥—信义路—南环路一线的城市道路。
↑↑↑摩托车禁止右转通行标志
注意:在新规实施前,摩托车可以进入北极广场南口往市中心方向行驶到凤北路口。新规实施后,北极广场往南就成了禁行线路。
中山北路与凤北路交叉口
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西口)
05
摩托车只允许对穿行驶
具体路段范围:南门桥路口、雉山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中山北路与中山中路凤北路交叉口东西方向
摩托车未按规定通行的几种情形
↑↑↑摩托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摩托车行驶在公交专用车道上
↑↑↑摩托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开口处掉头
↑↑↑摩托车驶入禁行路段
对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项规定,处100元罚款。
对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9项规定,处2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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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提示
市区涉及摩托车通行规定调整的部分路段,均已完善了相关标志标线,请摩托车驾驶员根据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进入指定车道通行,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