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爸爸今年65岁,7年前买了一辆小型48型摩托车,当时购买时说不用上牌照,但前几天到澧县垱市镇被当地交警强制没收了,理由是没有上牌照,要求罚款500元,交警队这两天突击收缴了大批量摩托车。本人认为,7年间都未被要求上牌,现要求上牌也未做大力宣传,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政策有变化,第一次应以教育为主或要求其办理上牌即可,不应该突击强制罚款,这不符合法制社会的治理。
一市民
记者追踪:
12月27日,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称,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19个镇街、291个村均设有交通“劝导员”,其职责就是广泛宣传交通法。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责编:肖祖华]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