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马路杀手”?
有人说女司机
也有人说大客车
还有人说醉驾者
这些都没错!
其实
“五小车辆”也是最常见的“马路杀手”之一
这不,在我市城区进行“五小车辆”综合整治
的通告来了
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五小车辆”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开展“五小车辆”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本通告所称“五小车辆”是指: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以及两轮、三轮摩托车。
二、整治范围
本通告所称整治范围为仙桃市中心城区。
三、整治方式
(一)登记上牌
1.“五小车辆”必须登记上牌,方能上路行驶。
2.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的电动自行车,申领电动车行驶号牌。超标电动两轮、三轮车申领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3年过渡期满后收回牌证,禁止上路行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按照法定上牌程序申领机动车号牌。本《通告》发布后,严禁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摩托车。
3.电动车登记上牌时,市民需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以及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如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如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的,车主本人需签署车辆所有权承诺书。
4.2020年3月1日—2020年5月1日期间,电动两轮、三轮车所有人或委托人到指定地点,集中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的,予以免费。
5.鼓励安装电动车、摩托车防盗智能芯片。
(二)通行管理
1.“五小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严禁未取得号牌的电动四轮车进入城区行驶。
(三)打击违法违规
本次“五小车辆”综合整治打击重点为:1.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含安装遮阳伞、车篷)的;2.非法载客的;3.无牌上路行驶的;4.不按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停放的;5.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摩托车的;6.无证驾驶摩托车的;7.违法载人的;8.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法律责任
1.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仙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仙桃市公安局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0日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城市交通秩序及“五小车辆”整治。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和创造者,更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和受益者。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提出倡议:
1.自觉抵制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
2.电动两轮、三轮车要及时登记上牌。驾驶电动车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路口不越线停车、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从事非法营运。
3.“五小车辆”不违规载人、不违规加装遮阳伞、车篷;驾乘时佩戴安全头盔。
4.驾驶机动车要礼让行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驾乘车辆时不向车外乱扔物品。
5.行人出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翻越护栏。
6.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出行,不乘坐违法违规的电动车、摩托车。
7.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提醒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8.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为广大市民作出榜样。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共享。文明交通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仙桃市交通秩序及“五小车辆”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0日
如此努力,只是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交通违法行为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告诉你:整治 我们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