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岗交警集中销毁报废摩托车
◇记者侯文斌 通讯员陈志宏文/图
每日甘肃网-科技鑫报讯10月21日,在东岗交警大队民警的监督下,156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超期未接受处理以及无牌、使用年限过期的报废摩托车进行集中销毁。
摩托车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问题,一直是城市的顽疾,也是交警部门打击的重点,东岗交警大队将以此次监督销毁活动为契机,掀起治理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新高潮,在下一阶段的整治行动中,东岗交警大队将针对无牌上路、无照驾驶、飙车、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销毁现场负责人副大队长苏卫东介绍,为了杜绝将这些摩托车通过非正常渠道再次流入社会,东岗交警大队将监督对所有销毁的两轮、三轮摩托车进行整体分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1日上午9时,在销毁车辆现场一辆辆锈迹斑斑的摩托车被工作人员进行切割分解。首先由东岗交警大队和鑫源公司工作人员逐一严格核实车辆的相关信息后,再由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分割后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