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摩托车,商家上错保险,又存在明显瑕疵,消费者当然不乐意了,想换新车,店家却坚决不同意。这场纠纷该怎么化解?近日,新丰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两轮摩托车消费纠纷。
王先生在新丰某摩托车经营部看中了一辆品牌两轮摩托车,试驾满意后付清钱款。商家在为王先生开发票购买保险时,由于店内工作人员失误,用店内同一型号的另一辆摩托车的合格证给王先生办理了保险。在摩托车上牌前,商家意识到自己的失误,与王先生电话协商是否可以更换一辆摩托车。王先生在商家承诺更换的摩托车和前一辆摩托车是一模一样的后同意换车。之后,商家用后一辆摩托车为王先生办理了上牌业务。
可是,当王先生去取车时,发现已上牌的这辆车存在明显瑕疵:前轮挡泥板油漆有刮痕,车把钥匙锁有时锁不上,发动机声音比较大。王先生与商家协商要求换车,商家不同意,要求相关部门调解。
新丰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了解情况。据调查,投诉人王先生是新居民,在新丰经营一家服装店。按摩托车店主张某的说法,为王先生换车上牌事前是征得他同意的,摩托车一旦上牌之后,如果再换车,这辆车就只能当做二手车卖了,所以他坚持不同意王先生换车的要求。王先生觉得商家后面卖给他的车存在明显瑕疵,怀疑商家是故意这样操作的。
7月6日下午,王先生和店主张某到新丰市场监管所调解此消费纠纷。调解人员认为在这起纠纷中,商家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一是操作失误,用店内同一型号的另一辆摩托车的合格证给王先生办理了保险;二是在销售时,应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质量,当面向购买者交验摩托车。
经耐心调解,商家同意为王先生免费更换所购摩托车前挡泥板、延长3年的保修期限,并给予700元的经济补偿。王先生表示理解,愿意接受这个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