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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摩托车被扣黄牛、摩托车被扣找黄牛可以拿出来吗?

早在2011年,国家公安部就专门开会部署,严令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

然而,这一道禁令在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青云谱大队成了空文。10月27日,本报对南昌一车主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被抓获,青云谱大队民警要求其交500元现金并撕毁票据才能离开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11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反馈了调查结果。经向投诉人、涉事民警等进行调查,确认本报报道的内容属实,民警此举违规。经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办公会确认,分别给予涉事民警、警长、三中队中队长、青云谱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行政记大过、警告等不同的处分。

“2辆车接连被扣,我又买了第3辆车,还是被罚”

10月27日,本报的报道刊发后,引起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领导的重视。当天中午,该局纪检监察室的2名工作人员来到本报,收集了邹女士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并当场听取了市民喻先生等人反映的问题线索。

喻先生是南昌县人,患有残疾,27日下午1时特意赶到报社,向记者和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讲述他的遭遇。

“我第一辆三轮电动车去年上半年被青云谱大队民警扣了,之后就买了第二辆三轮电动车。第二辆车于今年5月2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将军渡附近被青云谱大队民警扣了。”喻先生说,5月30日,他去领车被告知要交700元罚款、200元停车费、200元拖车费,且还要暂扣半个月。

不过,刚走出青云谱大队的大厅,就有“黄牛”上前询问。之后,在交给“黄牛”1600元现金后,车辆立即取了出来。但没过多久,喻先生这辆车又被扣了。起初,“黄牛”告诉他,再交1600元还是可以把车取回来。不过,后来“黄牛”又说即使交钱也取不出车了。

因为出行不方便,喻先生又花费近万元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但是,他又分别在洪都大道和昌南大道被青云谱大队民警罚款2次,每次都是罚款200元。“钱都是交的现金,交警给了10元面额的票据,但要求我撕掉才能离开。”喻先生说。

“中秋节前一天被罚了400元,节都没过好”

胡师傅在包家花园的华东建材市场开三轮摩托车拉货。他说,辛辛苦苦一个月只能挣三四千元钱,被交警抓住一次就要罚款400元,挺害怕的。

“农历八月十四日傍晚,就是中秋节前一天,我从生米大桥进城,在昌南大道被青云谱大队的交警抓住了,罚款400元,弄得我中秋节都没过好。”胡师傅说,他有驾驶证,三轮摩托车也上了牌照,但当时交警说车辆违规改装,又违反了限行规定,要不就扣车,要不就罚款。最终,他现场交了罚款才开车走人,出门之前也被要求撕掉票据。

在华东建材大市场,有胡师傅这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多人还向记者提供了被撕毁,但被侥幸带出来的票据。

“有一次我也是在迎宾大道口被交警抓住了,他说要罚款200元,但当时身上只有100元,我就说不要票据,交100元是否可以,后来他们真的就收了100元,然后放我走了。”驾驶三轮摩托车拉货的万师傅说。

家住建设路附近的一位市民也表示,他前不久驾驶私家车在旺辉酒店附近逆行了,也被一名交警拦了下来。后来当场交了100元现金才被放行。据悉,该片区也是青云谱大队的管辖范围。采访中,市民反映最多的就是青云谱大队民警在抓三轮摩托车时,可以讨价还价,收取现金,并开具的是10元面额的发票,且一定要当场撕毁发票才能离开。

手撕票据只能在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时开具

记者了解到,邹女士、喻先生等人收到的票据全称为“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金额为壹拾元整。

在南昌市交管局青云谱大队,教导员刘川告诉记者,这种10元面额的票据是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而开具的,不能针对机动车(含三轮摩托车)。

“大队每次开会都会三令五申,明确要求民警不得将这些票据用在处罚机动车的违法上面。”刘川说,如果是真的收了现金,那就是民警错了,一定要将已经收的罚款退还给当事人,且不能再因此事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24日,国家公安部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议”上就明确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实行罚缴分离,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交通协管员不得参与执法,严禁其从事交通违法处罚、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

刘川分析说,这些钱不大可能进了民警个人的腰包,因为他们从大队领取了多少票据,就要交多少钱到业务科室,好像是两天要交一次,而且会有处罚的明细表。

不过,记者提出能否请业务科室查询一下10月20日邹女士交的500元现金罚款是否到了青云谱大队时,刘川表示要稍微等一下,“应该是交了”。但之后,此事不了了之。

民警“顶风作案”是为了考核排名靠前?

为何青云谱大队民警要“顶风作案”?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透露,因为交管局有考核。

该民警透露,7月26日起,交管局开展了交通秩序大整治考核工作,纠违(纠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在里面占了很大一块。而在其中一个月的排名中,青云谱大队的一中队、二中队、四中队就排在前10位。要知道,参与考核的一共有42个中队,要想排在前10位,并不容易。

“考核要落实到具体指标上,就要看开了多少罚单,不能说我今天劝阻了多少行人,劝阻了多少非机动车。”该民警说,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处罚相对比较轻,如果是三轮摩托车违法,那就不一样了。

青云谱大队三中队一位民警说,他们每个月会领到4本10元面额的罚款票据,一共就是4000元。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每次是处罚30-50元。而如果是机动车(含三轮摩托车),动辄罚款几百元。

一位从事多年交警工作的人士说,青云谱大队民警冒着风险违规对机动车(含三轮摩托车)进行处罚,是因为把准了这些车主的心理,“这些机动车(含三轮摩托车)要么超载,要么违反了限行规定,要么没有上牌或是违规改装,一旦被抓就要扣车、扣分,车主肯定损失惨重。因此,车主宁愿花钱息事宁人。”

然而,这样以罚代管,既容易滋生腐败,也对正常的交通秩序是一种破坏。

确认违规,责令退钱,分别给予处分

记者注意到,在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内部传达的一份文件上,提到根据前期考核得分情况,见警率、管事率扣分分值明显偏低,与当初重管理、轻罚款的初衷相违背。

该文件还明确,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开具手撕发票时,如发现弄虚作假、大单小开等违规执法行为,将取消奖励评选资格,并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11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经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办公会确认,青云谱大队对违法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进行处罚时,要求现场交钱并撕毁票据一事违规。

“我们对涉事民警予以行政记大过处理,对涉事警长予以警告处理,对涉事的三中队中队长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涉事的青云谱大队大队长梁波、教导员刘川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喻先生等人反映的青云谱大队其他民警也存在对违法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进行处罚时,要求现场交钱并撕毁票据的情况,因为当事人提供不了详细的佐证材料,暂时无法查实。“我们进行办案,一定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有的当事人反映今年6月在司马庙立交桥下被青云谱大队交警这样处罚过,经我们调查,他说的交警实际是一名辅警,而且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辞职离开了。”

相关负责人说,而邹女士反映的情况已经查实了,违规处罚她的500元现金,应该要退还给她。相关负责人说,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要求全局上下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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