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在转弯时应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但日常交通实践中一些驾驶人却没有遵守相关规定。11月26日上午,一名妇女驾驶电动车左转弯时因没有遵守安全守则与直行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导致受伤送医。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巡逻至二环南路八道口立交桥往第三人民医院20米处路面时,发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倒在道路中间,一名妇女坐在中间绿化带沿街石上痛苦呻吟。据摩托车驾驶员黄某某描述,事发时他驾驶一辆摩托车沿二环南路由白马岭公园往陆川路口方向行驶,当他准备驶出八道口立交桥面时,一辆电动车突然向左变道,当时虽然采取紧急刹车,但由于距离过近,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
摩托车驾驶员 黄某某
——(当时)我直走。
——你走哪条道?
——我走这条道。
——她(电车驾驶员)呢?
——她转过来这边。
——她打转向灯没有?
——没有。
事故发生后,造成两车连车带人摔倒在机动车道上,黄某某后脑勺磕了一下,无大碍,但电动车驾驶人摔得比较重,一直在地上呻吟。几分钟后,120救护车来到现场,将伤者送医院检查就医。
摩托车驾驶员 黄某某
——受伤了吗?
——我的头有点。
——对方受伤吗?
——对面也有点。
——伤在哪里?
——摔下去肯定有点痛。
电动车驾驶员家属
——这个车呢?
——等一下我们事故负责人员会来处理的,你先陪你姐去医院。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