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拘5天
却仍不思悔改
接连三次违法被查
这可不是故事
而是发生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
3月10日17时51分,一名男子在呈贡区瑞祥西街与花都路交叉口因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五大队查获。现场,民警看他眼熟,经询问得知,这是该男子第三次因同样的原因被交警部门查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经调查,该男子曾于2022年1月8日,在瑞香街与花都路交叉口,因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部门第一次查获,男子被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罚款。
一般来说,有了一次教训后,理应遵纪守法,不想,2月18日,在同一地点,该男子再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查获,且这次驾驶的还是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此时因其尚未接受完上一次的违法处罚,民警依法当场扣留了其车辆,并告知其尽快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3月10日,男子又双叒因无证驾驶被交警第三次查获。被查获时,男子直呼:自己昨天才从拘留所出来。民警对其屡违不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了其机动车。后经进一步调查,该男子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数据、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以案说法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论对自身还是他人都是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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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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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同样的“错误” 犯三次
第一次可以说是无知
第二次是侥幸
那第三次呢?
或许就是对安全和生命的麻木和漠视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岂容漠视
同样的违法
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实不可取
一旦引发悲剧 悔之晚矣
转自:昆明交警
来源: 掌上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