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1月8日讯(记者 何金洧 通讯员 陈兆永) 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便宜的事不能贪图。江苏籍男子徐某在明知道购买赃物违法的前提下,还是经不住利益的诱惑,花3500元购买了价值近5000元的“黑”摩托车,结果落了个摩托被扣人被拘留的后果。
徐某是江苏省东海县温泉镇农民,1月4日这天,他驾驶一辆无牌无照的红色隆鑫二轮摩托车到山东临沂临沭县办事。下午1时许,这辆没牌没证的摩托车引起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民警的怀疑。民警当场对该车进行查看,发现这辆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均被破坏得无法辨认,徐某遂即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徐某自言该摩托车是上个月从江苏省东海县一黑市上买的,自己花了3500元。买车时自己也感觉到该摩托车实际价值五千多元,应是一辆来路不明的摩托车,十有八分是窃贼偷的,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买下了。购买赃物是违法行为,徐某的行为涉嫌收购赃物,不仅其摩托车被扣押,徐某还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如果说徐某不知道购赃违法尚有谅可原,他知道买脏犯法却还执意而为,自然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年关临近,人人都在渴盼家庭安乐祥和,但这安乐祥和与守法息息相关。不义之财不去取,见利忘法事莫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家庭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