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关于“砍人不成反被杀” 男子曾获见义勇为证书一事,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情况说明,证实该男子确实曾因帮助警方破案,获得见义勇为证书。
该男子名为刘海龙,正是此次事件中主角“龙哥”。据该基金会发文称,2018年3月5日,昆山市陆家派出所接群众刘海龙、张某某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掌握这一情况后,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为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刘海龙积极配合警方行动,一举将贩毒嫌疑人甄某抓获,后甄某被依法刑拘。
该基金会称,3月27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根据见义勇为相关表彰条例,结合刘海龙、张某某在破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填报了昆山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审批表,由工作站站长审核签字,再递交给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审批。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根据申报内容、经研究同意给予刘海龙、张某某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500元现金。最后依照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放奖励流程,由陆家工作站到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签领了奖金和证书,再由工作站发放给见义勇为人员。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一宝马司机持刀追砍自行车车主反被砍身亡。28日18时许,昆山市公安局发通报称,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随后刘某某的身份曝光,为甘肃人刘海龙。有知情人士向AI财经社透露:“龙哥在昆山合丰开典当行,还开过赌场。不喝酒时人很随和,酒喝高了,容易犯浑。”
同时,他有犯罪前科的裁判文本亦在网上传开。2001年-2014年间,龙哥曾多次因打架斗殴等罪名被判刑。最近一次是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由此,关于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能否获得见义勇为的称号受到热议。
该基金会同时回应称,目前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里也都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3月份刘海龙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是事实,据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奖励程序给予刘海龙奖励。(AI财经社实习生 田小川 编|祝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