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明清时代的殉葬制度。殉葬这个制度其实很早,殷商、西周的时候比较繁荣,不过后来日渐减少。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大规模的宫妃殉葬制度才死灰复燃,不过后来明英宗朱祁镇开始明令禁止,殉葬才真正被废除。遗憾的是清朝建立以后,殉葬制度又开始存在,加上统治者提倡,使得殉葬制度开始比比皆是。特别是为守节之女立“贞节牌坊”,加剧了这种变相殉葬之风的蔓延。
宫妃殉葬大部分是帝王去世以后,嫔妃、宫女作为陪葬。就妃子而言,多是没有子嗣而被迫殉死的。西汉开始,这种制度逐渐衰落,唐宋的时候殉葬已经很少见了。但是,明初,这一制度又开始形成气候。比如朱元璋死的时候,殉葬了妃嫔四十人,其中有两个是在朱元璋之前死去的。明成祖去世的时候,殉葬了嫔妃十六人。不过后来,明英宗朱祁镇以殉葬并非古礼,而且过于残忍为由废除了这个制度。至此到明亡200年间,诸帝的后宫嫔妃再也没有殉葬者。不过明初为什么会实行殉葬,我个人认为可能是由于元朝的缘故,毕竟朱元璋是成长在元朝的,必然会受到其制度的影响。
清朝实行殉葬制度依然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习俗所致。加上当时朝廷对殉葬者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使得殉葬之风盛行。比如为顺治皇帝殉葬的栋鄂氏,后被追封为贞妃,家属也得到了优恤。敦达里、安达里为皇太极殉葬后,王贝勒立即讨论优恤的问题,廷为了表彰其忠君之举,敦达里为甲喇章京,孙世袭,子孙永远免除徭役,有犯罪,者赦免释放,重者减等处罚。后来到了康熙的时候,殉葬制度这种旧俗已经和社会不大适应,因此殉葬被废除。